在这样的社会问题的考虑下,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计划的目的或者价值追求就是试图去改变“福利问题”,从贫困——贫困且缺乏工作机会——到依赖——没有工作且为了使之自立还需要有更有大的激励。[18] 最后,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的法案就因应而生。
三、美国促进就业能力制度安排下主要内容及实效
(一)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的主要内容
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的计划产生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为了解决传统的工作计划的支持似乎是比较脆弱的,但是国家并不准备放弃对工作的要求,以便将AFDC计划从现金救助计划转变为就业和独立的计划。[19]
首先,接受AFDC—UP计划的家长一般每星期必须在公共部门或者私营企业工作16个小时。如果资源允许的话,各州要求带孩子的单身父母,只要孩子三岁或三岁以上,必须参加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如果他们愿意,各州也可以要求孩子满一岁的父母去工作。联邦给予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的配套在1995财政年度13亿美元,以后每年10亿。各州可以提取90﹪的配套资金用于多种服务,但不能因为声称州政府的预算太紧张而全额提取。[20]
各州符合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计划的接受者的比例不尽相同。例如,1991年,马里兰、夏威夷州报告有6﹪的AFDC接受被要求参加计划,而科罗斯多州称有69﹪,内布拉斯加州称有73﹪.全国平均比例为15﹪.到1995年各州被要求20﹪的单亲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参加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计划。而全国实际平均参与率为符合条件人员的27。[21]在AFDC-UP计划中,虽然要求达到50﹪,但只要38﹪符合条件的父母参加,各州的参加比例从夏威夷州的6﹪到肯搭基州的80.仅有5个州参加的人超过40﹪。[22]
当中,没高中毕业的人青少年父母要去工作,但以他们必须去学校上学作为接受的条件。儿童抚养法的许多的规定都是针对年轻父母的,为的是法治他们加入长期性的结构性失业者队伍,成为长期依赖福利生活的人。
在工作机会和基本技能计划(job opportunities and basic skills, JOBS)计划的主要包括的内容,第一,提供基础教育。也就是给结构性失业群体提供给他们基本的学习的机会。第二,工作技能和预备性训练。结构性失业群体给于他们相应的就业的意向的工作的技能锻炼,通过给予他们的这种基本的工作预备性训练,从而从新走上工作岗位。第三,职业发展、需找、安排。通过在这种职业培训的中,提供一些培训师或者职业规划师,给个人的认识或者职业的规划。从而,让人们找到工作的信心和工作目标,人生价值。第四,支持性服务。通过各种方式,给予需要帮助的人,让人们获得支持性服务。例如,一些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机构提供帮助,让真正贫困的人能摆脱贫困,走上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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