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宪法说事
王磊
【全文】
2004年3月1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十四条
宪法修正案。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作出了学习
宪法的部署,由此可见中共中央对
宪法及其修正案之重视。一部法在制定之后,关键是实施的问题,
宪法也有个实施的问题,而且
宪法的实施直接关系到
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促进
宪法实施的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拿
宪法说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自我国1954年
宪法以来,直到后来的1975年、1978年和1982年
宪法,很多内容都没有启动。例如,1954年
宪法就有关于教育权的规定,但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齐玉苓案件所做的司法解释中提到
宪法中的教育权,老百姓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似乎才刚刚从50年的睡梦中醒悟过来,才意识到法院所保护的公民权重还有教育权。在此之后,又有随之而来的
宪法中的平等权案件等等。最近安徽芜湖市某区法院所判的关于乙肝患者的平等权案件也是大多数人知道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老百姓正在拿
宪法说事。只有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和法律工作者都会拿
宪法说事了,
宪法的权威也就自然不成问题了。为什么老百姓重视
刑法、民法和
行政诉讼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老百姓认为他们可以拿
刑法、民法和
行政诉讼法来说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