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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2.0 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徘徊在利益冲突与平衡之间

  
  二、利益冲突与平衡:Web 2.0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天平上,一端是权利人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所实现的经济/精神利益,另一端是大众低成本获取并享受知识产权相关产品的利益。如果将这两种利益分别来看,它们之间的冲突在Web 2.0时代变得更为频繁而剧烈,新近发生的“番茄花园版XP”案件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而如果从整体来看,这两种利益实际上又可以在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以及商业发展并进而提升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s)的大目标下得以平衡。Web 2.0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有效地对前述利益进行平衡。下文将分别对专利权(patent)、商标权(trademark)、版权(copyright)、商业秘密(trade secret)这四种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它是利益平衡的一个典型例子。为了激励科技创新和进步,专利权给予专利权人排他性地独占相关专利的权利,使其利益得以实现;而为了实现更为普遍的公众利益,专利权又被限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此后,专利将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而由大众免费使用。两种看似冲突的利益在专利法“促进科技创新”的目标之下得以平衡。而在Web 2.0时代,如何把握这种利益平衡——对专利权进行何种程度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Web 2.0时代的网络空间和实体空间高度依赖于专利技术,过低程度保护甚至不保护将会减少对技术创新的激励,进而使得包括网络空间在内的社会受到最终伤害;而且,随着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出于促进国家产业发展的考虑,适当的专利权保护也很必要,印度专利制度的从无到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另一方面,过高程度的专利权保护又会使作为专利使用人的公众因使用成本过高而不堪重负,甚至会成为正在崛起的本国产业发展的桎梏。更为重要的是,Web 2.0加速了全球化进程,使得利益平衡的考量因素变得更为复杂,不仅有“促进科技进步”的终极目标,还需要受到国际政治(例如美国在保护本国专利上所表现的强硬态度)、经济(例如跨国公司等利益集团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决策机构的游说)、舆论(多数民众对于专利权这样的独占权利有着发自内心的排斥,而对低成本甚至免费使用有着的更大的偏好)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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