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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后记

《国际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后记


郭树理


【全文】
  
  国际体育仲裁是体育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外有学者甚至将国际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就直接称之为“体育法”(Lex Sportiva)。国内对国际体育仲裁的研究,最早是体育界的马铁先生编译了CAS改革前的章程与仲裁规则(载《国外体育动态》1996年第48期)。此外,南京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汤卫东教授在其编著的《体育法学》(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也介绍了CAS的体育仲裁程序。2001年武汉大学宋连斌教授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林一飞先生翻译了1994年的《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与体育仲裁院章程与规则》(载《国际商事仲裁新资料选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002年9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上海年会上,黄世席先生、丁颖女士分别提交了《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协议研究》与《国际体育争议的仲裁》的论文。2003年6月本人的《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在武汉大学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其中有一章的内容涉及CAS的国际体育仲裁制度。2004年6月黄世席先生的《国际体育仲裁制度研究》在武汉大学通过博士论文答辩。黄世席博士还出版了《奥林匹克赛事争议与仲裁》(法律出版社2005年10月版)一书,该书对CAS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2006年10月20-22日,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2006体育仲裁国际研讨会”在武汉大学召开,这是国内第一次就国际体育仲裁问题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中国参与国际体育仲裁的实践早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就开始了,CAS仲裁员、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的苏明忠教授被任命为此届奥运会CAS临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并参与裁决了一起案件。回国后苏明忠教授在《中外法学》1996年第6期发表了《国际体育仲裁制度评介》一文。1998年苏明忠教授还参与裁决了一起中国游泳选手因兴奋剂问题不服国际泳联的处罚而上诉的案件。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CAS仲裁员、武汉大学的黄进教授被任命为本届奥运会CAS临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并参与裁决了一起案件。黄进教授翻译了2003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仲裁规则》(载《仲裁与法律》第94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媒体对此次CAS奥运会体育仲裁实践的关注非常强烈,诸多报刊发表了对黄进教授的采访与奥运会体育仲裁的专题报道(如《中国青年报》2004年8月11日,《法制日报》2004年8月13日,《南方周末》2004年9月2日),国际体育仲裁制度第一次走入国内普通公众的视线。2008年7月31日,北京奥运会召开前夕,CAS为本届奥运会也设立了临时仲裁机构,北京奥运会期间临时仲裁机构一共仲裁了9件案件,12名仲裁员中有一名中国籍仲裁员刘驰律师,另有一名法籍华人仲裁员陶景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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