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殡葬管理条例》
沙枫21
【关键词】殡葬;土葬;火葬;习俗;条例;
宪法
【全文】
自1997年《
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十来多年。那
《条例》的法律实效到底怎么样呢?就让我们先看看记者时寒冰的描述吧。
“母亲的棺木被亲生儿子从地里挖出来,母亲的尸体被干部们浇上汽油焚烧,亲生儿子敢怒而不敢言在一旁默默地流泪。而后,干部们从母亲尸体刚刚被焚烧的儿子手里要过罚款……” “家庭贫穷的人就开始想法偷偷地埋掉死去的亲人。这让火葬场遗漏了部分收入,政府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于是,地方政府和公检法等部门被动用了,甚至一些地痞流氓也被动用了,他们四处布下耳目,发现偷偷把死人埋掉的,要命令你扒出尸体,要命令你浇上汽油,要命令你点燃起自己亲人的尸体……事情做到这里还不罢休,还要罚你钱,当然是重罚,要数倍于火葬的费用,否则,就抓起来。” “有的家庭死了亲人,不敢声张,不敢哭泣,无论你多么的悲痛,你都要强忍着。而且,埋人要等到后半夜,要找非常亲近、非常可靠的亲属帮忙,一防告密(告密者有提成),二防连累他人(参与的人同样受罚)。死者的亲属先是到地里,偷偷地挖坑,再悄悄地把尸体运出村子,这些环节,有一个疏漏,就可能被发现。而且,埋完人以后,要把埋过人的新土盖上草之类的,总之,要做到万无一失。”[1]
笔者以为,时寒冰作为一位记者,他的亲身感受及描述是很具有说服力的。从他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
《条例》“标榜的为了‘节约土地’、树‘文明’之风的公益性却被残酷的现实无情的剥离,以至于扭曲成了渔利的工具。”[2]难道这就是
《条例》制定者所追求的法律实效吗? 关于中国现行的殡葬制度,笔者实在不愿作言,但残酷且缺乏人性化的施行现实促使笔者不得不作言,因为生活在农村的父老乡亲们正在遭受它的戕害。下面,笔者就用4个部分的文字来谈一谈我国的殡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