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的激励机制
IBM公司深知企业创新的重要意义,为激励公司员工进行发明创造,他们设立了累积积分制的奖励方法,即对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计分,1项专利为3点,同时可获1200美元奖励;点数累计达12点,再加1200美元奖励。刊载在技术公报的发明或发表论文,也计为1点。发明人若是在第一次申请即获专利,则可获首次申请奖,奖金1500美元。至于第二次以后被采用时,则每次发500美元的奖金,称为发明申请奖。上述制度在总公司及子公司都共同实行。另外,如专利权对整个公司有重大的贡献时,该发明人还可依其贡献程度的大小得到若干的奖金,此称为特别功劳奖。此外,公司每年举办一次盛大的科技发明奖颁奖仪式,100名获奖员工将分享300万美元的奖金。IBM总裁亲自硕奖,在精神和物质上鼓励发明者。仪式后,发明者可以度假3至4天,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5]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之一就在于赋予企业有期限的知识产权垄断权限,这就意味着企业不能一劳永逸,也迫使它们不断努力研发新的科学技术,而技术的创新说到底还是要靠尖端的科技人才。如何正确运用激励机制使研发人员的发明创造潜力被极大的挖掘出来,使他们努力为公司服务,成为各个企业管理层不懈钻研的问题,IBM的激励机制,真正激发了员工的创造热情,也使员工在服务公司的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应该说,IBM的策略是人性化的策略,更是一项双赢的策略,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由此得以保证。
五、有关商业秘密的保护及管理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IBM将商业秘密分为四个等级,针对密级来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
依照机密与IBM业务的关系、与IBM业务的施政方针的关系,有关业界竞争的影响度、是否为IBM产品技术上及收益上成功的关键等因素,IBM将商业秘密依次分为绝密、限阅、机密、仅内部使用四种。然后再依其等级,决定其复印、对外公开、对内公开、废弃、保管、资料传送时候的处理规定。例如:对外公开时,前三类的资料必须得到特定人员的同意;复印资料时,前二类的资料只有原制作单位才印;传送资料时,前二类的资料必须转成密码才可传送。为了彻底实施公司的规定,公司内部也设有自我检查制度,随时实施内部检查并指导员工养成自我管理的习惯。接受他人的机密资料也要得到特定人员的同意。至于接受机密资料的有关条件,则必须得到IPL以及法务部门同意。另外,未被指定为机密信息者,以及未限定保密期间者,如有碍于IBM的开发及销售,IBM都会再加批示修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