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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掠夺、善意取得及其他——有感于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

战争掠夺、善意取得及其他——有感于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


卜安淳


【关键词】圆明园兽首;战争掠夺文物;善意取得;巴黎法院;国际法
【全文】
  
  1860年英法联军侵华,劫掠北京城,焚毁圆明圆,圆明园中大量珍宝和文物,北京城中大量珍宝和文物被掠夺带回欧洲。圆明园兽首在当时被掠夺的文物之中并不特别起眼。今天,圆明园兽首问题特别引人注目,除了这些兽首对于圆明园被劫被毁的象征意义,更源于中国人从买回被掠文物到索回被掠文物的象征意义。这象征意义中最深层的意涵,是中国人由承受劫掠之痛到平抑劫掠之冤的百年转变。

  
  圆明园十二兽首被英法军劫掠至欧洲已近150年。牛首、虎首、猴首、马首、猪首先后被中国的公司或个人购回。龙首、蛇首、羊首、鸡首、狗首至今未见踪影。这一次佳士得在巴黎拍卖的是兔首和鼠首。中国人这一次没有花高价竞拍,而是以国际法为依据,走法律诉讼之路,要求拍卖公司停拍,要求收藏者把兔首和鼠首归还给中国。兔首、鼠首的收藏者原是圣洛朗,现在是贝尔热。贝尔热坚决反对把兔首、鼠首归还给中国。他说:“这些中国的兽首是150年前从中国抢夺来的,就像人们从雅典巴特农神庙抢夺浮雕放进大英博物馆里一样,就像好多抢夺来的文物已放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博物馆里一样。”他不讳言兽首原是欧洲人从中国抢掠去的,但认为他自己拥有兽首是合法的。这其中的法律依据当然不是中国人索要时依据的国际法,而是法国的国内法,是法国民法中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

  
  无论是1954年海牙会议上通过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还是1995年罗马外交大会上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些国际公约尽管为国际间追索战争等劫掠文物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但对于各国国内法院来说,他们的审判无疑会以其国内法为依据。所以,巴黎法院依据法国法之善意取得保护制度及相关规定,判定贝尔热对兽首之合法拥有和佳士得拍卖兽首行为之合法,是相当正常的。前些年希腊诉大英博物馆要求返还其帕特农神庙中的大理石雕没有取得成果,应该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撇开贝尔热基于其政治意识的倾向性而把兽首问题与人权问题钩连起来的那些内容,我们仅从法学的角度观察,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巨大差异,可以看到国际争议和个人争议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应该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国际法、国内法、国际诉讼、民事诉讼之间的异同,并进而促进我们的法学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从这一事件中,我们更可以看到国际间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常常与历史问题、财产问题、文化问题甚至意识形态问题纠缠在一起。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从政府到民间,既要有策略,又要有技巧,更要有理性基础上的正义追求。但追求正义需要有超越西方(超越任何国家和民族)的正义理念,需要立足于全人类利益的正义理念,不然的话,当我们遭遇善意取得这样的西方人自认为符合正义的法律制度(中国人亦认为其符合正义并加以引进),我们就无法与之对抗,谈何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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