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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规范的实效分析

中国证券市场规范的实效分析



从 “规范和发展的悖论”谈起

姜福晓


【全文】
  
  一、引论:悖论形成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经有20余年的历程[①]。现在我国证券市场已经有相当的规模,据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6年3月17止,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共1373家,上市证券共1788只,总市值34521亿,总流通市值11897亿;而上世纪80初期总市值不过一、二十亿元。然而这二十年的发展是曲折的发展,在进入正题以前,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作一个概览式的回顾,“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客观地看待和评论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今后继续推进证券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萌芽与雏形:“无法无天”(1981年-1990年)

  
  十一届三种全会带来了政策的春天,万物开始复苏。1980年,国家开始发行国库券;同年,抚顺红砖一长发行股票。此后上海飞乐等也许先后发行了股票[②]。股票的发行活跃了金融市场,到80年代中后期,许多省市都相继出台相应管理规定,推动当地股票市场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地方政府承担了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任务,地方的各种规定成为主要管理规范。随着股份制影响的不断扩大,中央政府开始关注证券市场,1987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对证券市场做出统一的规范,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随后各地出现了实行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浪潮。

  
  这一阶段证券市场的发展,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萌芽和雏形时期,其主要特征是没有专门的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各个部门共同参与证券市场的管理,证券监管权限划分模糊,监管内容也相对简单。这一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规范制度数量有限,我们可以称这一时期为“无法无天”[③]的时期。这种特点的直接后果是促成了证券市场的不断上升,缺点是造成了后来证券市场的混乱。

  
  2.发展与管制:“无法有天”(1990年-1998年)

  
  1988年以后,我国经济出现经济过热的征兆,发行债券不规范、股票乱集资现象严重、黑市猖獗,由此引发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上的第一次政府大规模管制,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首,上海和深圳政府为辅,对证券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治理,其结果是1990到1991年沪深两个交易所相继成立并营业,两交易所并行的格局,证券交易的方式也随之成为投资者的主要选择。沪深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意义上的开始。

  
  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对股票市场发表的重要讲话“允许看,但要坚决试”,从而结束了人们对于要不要开股市的争论,股市也从此走上了快速的发展道路;1992年5月21日沪市全面放开股价;1992年8月发生“8.10”事件(深圳百万人争购抽签表)。[④]由此,中央政府意识到“由于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督体系还不健全,证券市场的操作经验不足,投资者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一些地方推行股份制改革和发展证券市场存在着一哄而上的倾向,加之证券市场管理政出多门、力量分散和管理薄弱,使证券市场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⑤]1992年10月25日,对证券市场统一进行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初步实现了监管权力由地方向中央集中。

  
  1993年4月22日年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第一部股票市场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很长一段时期内证券委和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交易近乎无限的审批和监管权的权原也在于此。这也为后面我们说的“一管就死”现象埋下伏笔。紧接着,虽然邓小平南巡讲话给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但通货膨胀与金融混乱也不期而至,为了控制局面,1994年前后监管者对证券市场开始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管制,1993年2月上证指数冲到1558点创出新高后,进入熊市调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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