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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权的制定机关

论特权的制定机关


郭林虎


【关键词】特权;制定机关
【全文】
  
  特权是一种法律权利,特权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特权具备国家意志性确定无疑。鉴于特权是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损害,这种损害要想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取得合法性,就必须尽可能地得到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容忍和同意(明示或默示)。得不到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容忍和同意而设立的特权不具备合法性,会遭到社会公众的唾弃。执政者尽管凭借政权强行设立此类特权赋予其国家意志性,但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做法,未经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容忍和同意的特权设立滋繁,便民心尽失,民意逆转,其最终会因与生产关系相抵触要么沦为具文,要么彻底地退出政治法律舞台。前苏联的陡然覆亡就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鲜活例证。我国国内有学者把苏联的灭亡归因于逐渐形成的特权阶层和特权制度。[1]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个论断存在瑕疵。前苏联曾经存在过的名目繁多的特权从其量是法外特权而不是法律特权。它们虽然见之于布尔什维克党的文件和苏联政府的政策中,但这些特权制度没有体现前苏联大多数人民的意志,甚至没有反映苏联共产党的整体意志,准确地说它们只是党内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意志,因此,它们自始至终得不到全体人民的理解和容忍,故而不具备合法性。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1935年到莫斯科访问时发现,连无产阶级伟大作家高尔基也被当作贵族供养起来。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为高尔基服务的有四五十人之多,他家里每天有亲朋食客数十人。罗兰在他的《莫斯科日记》中认为苏联已经出现“特殊的共产主义特权阶层”和“新贵族阶层”。他写道:“身为国家与民族卫士的伟大共产党人队伍与其领导者们,正在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变成一种特殊的阶级”,“而人民则不得不依然为弄到一块面包与一股空气(住房)而处于艰难斗争的状况之中”,沿途的一些农民和工人“向我们投来阴郁的目光,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向我们挥动着她的拳头”。 罗曼?罗兰的记述中“农民和工人阴郁的目光”和“上了年纪的妇女挥动的拳头”形象地表明苏联人民对斯大林时期正在滋长的特权制度的不满。勃列日涅夫时代,苏联的特权制度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比较突出的是苏联干部任用中出现了苏联人所称的“官僚氏族集团”(变相的世袭制)和不正常收入、待遇。俄罗斯作家阿尔巴托夫在《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一书中有如下记载:

  
  1964年,勃列日涅夫上台,领导了一次政治复辟,非斯大林运动被停止了。在气质上,勃列日涅夫的确与斯大林有相似之处,而与赫鲁晓夫有较大的差距。在对外军国扩张上,勃列日涅夫与斯大林都取务实的进取态势,赫鲁晓夫更多地带有浪漫冒险色彩。在内政上,赫鲁晓夫的思路偏向于平民主义和理想主义,而勃列日涅夫与斯大林都崇尚秩序和等级。

  
  勃列日涅夫能够拉起一支队伍,靠“群哄”将赫鲁晓夫赶下台,主要原因之一是赫鲁晓夫实施干部任期制与轮换制度改革,直接威胁了上层官员们的切身利益,从而得罪了他们。上台后,勃列日涅夫批评赫鲁晓夫的干部轮换制“对干部本人是不公正的”,并保证要使干部得到尊重。作为实施“公正”的具体措施,他对干部队伍提出了“稳定”的口号,将苏共中央委员会和党委会每次改选必须更换1/3成员的规定给废除了。勃列日涅夫上台后的第一年,地方党委书记只更换了9%,14个加盟共和国书记只更换了2个(费因沙拉:《苏联怎样进行统治》)。从苏共23大到26大,苏共中央委员会实际连任率达到90%。很多州委书记、部长、党和苏维埃机关的负责人占据职务达15—20年之久。苏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拉希多夫在乌孜别克斯坦担任了20年党的第一书记,库纳耶夫在哈萨克斯坦也当了20多年第一书记;格里申于1967年担任莫斯科市委书记,戈尔巴乔夫时代才被换下来;乌克兰党中央第一书记谢尔比茨基则在这个岗位上干了17年,直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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