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闻腐败成因的制度经济学分析,说明我们必须从法律制度和经济利益两个方面同时采取对策,对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行为进行制度化规范。
第一,实行新双轨制,发展两种类型新闻媒体。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媒体的不同功能理论,以功能定位建立两种不同类型新闻媒体的管理体制。各级党政机关的国办媒体完全承担传播公共信息的社会公共职能,必须由公共财政全面负担,不得从事营利性广告等市场化经营,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等发布的公益性广告费用,必须单独列出明细,要核定此类新闻媒体的数量和人员编制及工资福利水平。鉴于国家财力有限,建议县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最多主办一家公共媒体,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其他原来附属于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的新闻媒体,一律与主管、主办单位分离,脱离权力和官方宣传背景,实行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加快推进市场化新闻媒体的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这些市场化的新闻媒体将直接接受新闻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二,建立一般性和特殊性两类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一般性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由新闻界全行业组织制定和公布,应当是高度抽象的,确立责任、真实、公正、廉洁、同业团结等基本道德价值。此外,对于国办新闻媒体和市场化新闻媒体及其记者,或属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同报道领域的新闻媒体和记者,以及行业类、生活类、综合类或报刊类、广播电视类、网络类等不同类型新闻媒体及其记者,还要单独制定更为详细的采访报道细则和操守等职业行为规范。这些总体的、分类的新闻职业道德将构成一个具有统一道德价值观的、丰富具体的新闻职业行为规范体系。这些规范应当成为记者和新闻系大学生必备的入门教育内容。
第三,改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的工作环境。根据博弈论,新闻采访报道行为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行为的最终结果要看各方利益、权力的大小和行为取向。一个正确的新闻采访报道行为需要各方当事人都采取相对正确的做法。宣传主导者、采访报道者、被采访报道者、其他可能受到新闻报道影响者等任何一方只要采取不符合正常采访报道规范的错误行为,都会扭曲新闻报道行为。因此,为了消除和减少正常采访报道受到的各种基于局部或一己利益的不正当阻碍,消除和减少采访报道主体之间的不正当对抗性,避免这些阻碍和对抗对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职业行为进行反向刺激,国家应当建立新闻职业道德的正向激励机制。即保护依法登记注册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依法履行公共职能,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公共组织、上市公司等公共企业应面向新闻媒体实行公共信息公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扰新闻采访报道,并对违反者追究政治道德责任或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直至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改善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新闻单位必须与其记者一律签订劳动合同,保障适当的工资和福利水平,定期开展职业培训,以避免临时人员缺乏职业纪律常识和职业荣誉感而形成新闻职业道德的反向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