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新闻腐败也是我国部分新闻媒体双轨制所造成的主要弊端。我国部分新闻媒体实行双轨制,一方面享受国家财政资助或附属于某一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列入国家编制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另一方面又可以进行广告等市场化经营。有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分析表明,新闻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部分依托权力机关、没有完全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新闻媒体内部。这些新闻媒体及其记者的收入有一个很大的灰色区域。其一,由于他们具有权力和官方宣传背景,某些地方、部门、企业乃至个人为了争取多被宣传,平时会主动给某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各种好处如现金、证券、工作机会、旅游、汽车、房子等等。其二,由于可以从事市场化经营,商业利益的天然驱使和权力寻租的客观可能性叠加在一起,使得某些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必然具有追求自己私利的欲望,主动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各种好处,以致达到胆大妄为、丢弃职业道德的地步。我国当代新闻职业道德自律运动一直要求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和广告经营业务要两分开。应当说看到了问题的这一症结。可是,这一措施在实际上一直很难执行。因为它缺乏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没有考虑到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新闻媒体必然具有追求利润的首要目标。在市场经济的制度环境下,通过资源性和生产性产品的交换实现经济利益是大多数生存于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的天然的、首要的追求,那些同样处于市场经济环境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既然合法拥有权力和市场两个产品来源,他们难道会只取一个吗?新闻媒体面向市场经营,就要考虑人工成本,他们难道会放弃精通新闻界情况的编辑记者而选择新手来从事经营吗?
再次,现有治理方法不尽科学、全面。现在,新闻界通常采取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行业内部调查通报和举办不定期培训班学习教育等方法,治理日趋严重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这些措施即使新闻界自身也感到软弱无力。一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屡错屡犯,一些原本很优秀的记者乃至大学新闻系的学生也被这种坏风气熏染而变得悲观,并在利益诱惑下逐渐丧失职业良心。新闻界学者认为新闻职业道德是“无牙的老虎”。确实,这些方法是治标之策,而非治本之策。何为治本之策?就是要在深刻认识新闻职业伦理的本质特性,认识它对于新闻业发展的重要性,从根本上分清新闻媒体各种职能之间的正确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化方法,从总体上和全局角度规范新闻业的行为。
三、 治理新闻腐败的制度化规范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