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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的法学思考

制度变迁的法学思考


曾兆晖


【摘要】制度是一个国家得以维系和保持良好秩序的基础,离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国家必将出现动乱与冲突。通过对制度和法律的比较,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分析了制度变迁的原因,最后提出了有关具体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制度;制度变迁;制度和法律;法学思考
【全文】
  
  制度是一个国家得以维系和保持良好秩序的基础,离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国家必将出现动乱与冲突不断的局面。制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一直被非常广泛地使用, 在不同的人眼里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被日常生活赋予政治、组织和口语习惯上的多种含义。这些含义因为语境和场合的不同,似乎是不需要解释的,但深究起来,其实还是需要具体界定。

  
  一、关于制度和法律

  
  (一)关于制度概念的争议

  
  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今天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公认的某种生活方式。[1]换言之,认为制度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自发形成的,是具有天然合理性的东西,缺乏实际上也不必要进行详细的论证。这正是人们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常见事物的冷淡和漠视的结果,人们对生活缺乏探究和思考,只能造成对一些概念的泛用和滥用,也因此造成了对原有词语的误解,以致当人们面对无力解释的境况时,只能采用一个笼统的制度概念。而在康芒斯看来,“制度无非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2]认为个人的行动,只能在集体的既定规则基础之上,不可能完全脱离集体的既有框架,这是其中的合理成分,但是,如果我们再追问一下,在人类的最初期,制度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在没有集体的行动以前,社会秩序是如何构建的呢?这是他所无法回答的。

  
  我国有学者认为:“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度可以被理解为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3]还有人认为:“制度的一般定义是制约人们行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矛盾的一些社会承认的规则”。[4]这都是从制度作为一种规则的意义上来说的,制度天生就是一种规则和秩序,它的存在目的就在于要求人们遵守和服从,将人们的行为束缚在特定的范围内,这也就使每个人必须尽量保持一种克制的心态,不至于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人类的发展和延续,正是逐步走向文明的结果。制度这个概念是从宏观上来讲的,应该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实在法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是其他未上升为法律但对人们的生活也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的具体规则。本文在论述制度时更多的是从前一个意义上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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