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学要走出“折衷”的困境,关键在于学术自信的塑造上。要发扬相对主义的斗争精神,敢于坚持己见而毫不动摇,即使其本身是有缺陷的。同时不能因斗争而窒息自由的学术氛围,达到两者兼融的方法之一是坚持相对主义,相对主义不仅包括尊重和宽容,还包括斗争,而后者是人们经常所忽视的。斗争是基于对自身理论的自信,宽容是基于对他人理论的尊重。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只有相对主义才有能力协调好宽容与斗争的关系,使当代中国法学兼容并包的同时,不丧失理论自身应有的斗争的自信和品格。
(二)有利于我们正确思考和研究现代西方法学流派
相对主义的包容与斗争,是我们分析和理解现代西方法学流派的关键。现代西方法学流派林立、百家争鸣,正是相对主义的体现。相对主义的宽容能够释放学术的能量、解放学术研究的各种羁绊、活跃学术的空气,为西方法学繁荣创造条件。相对主义的斗争,使现代西方各法学流派没有丧失自身的学术品格,在斗争中反而使自身的个性更加鲜明。各法学派别没有因互相借鉴和吸收而丧失其理论的品格,这为相互斗争创造了条件。各个法学派别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而没有出现学术理论上的霸权和大一统局面,这与西方相对主义的思想密不可分,相对主义在根本上解构和阻滞了雄霸天下的“权威”理论的出现。
当代西方法学中综合法学派的出现,以及各法学流派的趋同和融合,不可能出现法律思想大一统的局面。综合法学充其量只是众多法学流派之一,其综合尽管别具一格,但其无法动摇其他法学派别的地位,因此可以说综合法学不可能成为西方法学发展的惟一方向。相对主义所倡导的宽容和斗争,是西方法学繁荣并继续繁荣的根本原因。相对主义的宽容,能够形成西方法学流派的林立的局面;相对主义的斗争,则能够冶炼出各种理论的品质和特色。
(三)有利于在解构传统法学宏大话语基础上建构新的法学范式
当代中国法学正处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这主要体现在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上。当代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自改革开放开始,现在依然方兴未艾。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中国学者提出了众多的法学研究范式,从改革开放前的阶级分析范式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大一统,到改革开放后学术春天的到来,再到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中国法学研究范式在渐渐地发生转换。当代中国学者提出了各种法学研究的范式,包括权利本位范式、法律文化范式及法律本土化范式等。当前对于中国法学研究而言,我们认为倡导一种多元的法学研究范式比较有利于法学的发展。我们要摆脱传统法学研究单一的线性思维模式,这种单一的法学研究范式无法为法学的发展提供多样、均衡的养分。多样性正是法学发展、繁荣的根本前提。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多种理论以满足复杂多样的需求,与建筑大厦需要多种不同建筑材料一样,建构中国法治大厦仅有一种理论是远远不够的。相对主义法哲学有利于建构中国多元化的法学研究范式,能够带来法学研究的多样性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