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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及其价值

  

  相对主义,就其实质而言,意味着普遍的包容、兼容,这种包容建立在价值多元主义基础上,立基于哲学的二元方法论。相对主义这种广博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魄以及兼容性和进取性的理论品格,对于当代中国法学颇具借鉴和启发意义。特别是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相对主义法哲学更是时代的需要和社会的呼声。对于和谐社会可以作出相对主义的诠释,和谐并不意味着大一统、整齐划一而毫无鲜明的个性。军人整齐的着装、统一的制式装备和一致的步调,可以看作是一种和谐;行政机关上行下效、科层制的管理模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和谐。但除此之外还存在第三种对于和谐的理解,即相对主义的和谐。这种相对主义的和谐,能够将尊重与斗争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而这正是当下中国法学发展所必需的。 


  

  1、相对主义法哲学的尊重与包容是当代中国法学真正走向繁荣的前提 


  

  如前所述,相对主义法哲学强调尊重与包容,主张对思想自由、对基于信仰而作出的价值判断予以尊重,思想自由包容于相对主义的广博体系之中。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法学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就法学理论而言,已经初步形成不同风格、不同“学派”。这些不同“学派”之间观点争论异常激烈,每一种观点的代表者都“是自己所是,非他人所是”,这种情况看似法学从“幼稚”走向了繁荣,但不容否认的是,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话语阐述各自的思想,缺乏彼此的包容与尊重,因而缺乏真正的思想交流与争锋,只有在相对主义尊重品德下,真正的学术繁荣才能得以建立,它是中国法学真正走向繁荣的前提。 


  

  2、相对主义法哲学的斗争品德能够塑造中国法学理论的品格 


  

  和谐社会语境下倡导相对主义,不仅能够带来法学研究的繁荣,也能够治疗中国法学当下所存在的疾患。当代中国法学因为起步比较低,从总体上看法学研究处于落后的局面,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又对法学理论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由此形成了供求之间的矛盾。摆脱当下法学研究落后局面的有效方法就是吸收和借鉴西方法学理论,以促进中国法学自身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法学目前主要精力放在西方法学理论的研究上,以期借鉴为我所用。但因自身理论基础的薄弱,面对西方众多法学流派的理论,使得我们无所适从。既为西方法学各派理论的博大精深而惊讶,也为自己如何选择和借鉴所烦恼。同时考虑到作为后进者如何发挥后发优势、超越自己的老师而青出于蓝,更是为了实现中国法学发展的“大跃进”,许多学者逐步走上折中各派理论和各家观点的道路。但这条道路并非坦途,其间充满了丧失学术品格的危险。理论的属性之一在于批判,要具有舍我其谁的魄力和信念,尽管从客观的角度看理论都具有相对性,但就理论本身而言主观上必须强调自身的正确性和绝对性,不能缺乏理论自信。在认识到自身理论的局限性的同时,毫不动摇地坚持这种“局限性”,任何理论都要具备这种“偏执”的品格。不能因自身理论的片面性而动摇自己的信心,进而转向集各家之所长的、博而不纯的折衷道路。这种偏执是建立在自己的信仰基础上的。从不同的信仰出发,不同理论可以作出不同的、自成体系的解释。但就某一理论体系而言,它是惟一的、自恰的和绝对的,进而是偏执的,折衷说恰缺少这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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