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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及其价值

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及其价值


王振东;吕庆明


【摘要】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是相对主义法哲学;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基础是源自康德的二元方法论和新康德主义的价值论;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的内容体现在其法的理念、法律概念、法律的目的以及民主法治理论当中。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有利于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塑造中国法学品格;有利于我们正确思考和研究现代西方法学流派;有利于在解构传统法学宏大话语基础上建构新的法学范式。
【关键词】相对主义;价值;法学品格
【全文】
  拉德布鲁赫是20世纪前半期德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哲学家之一,他继承了康德的哲学思想,是新康德主义法学的重要代表人之一。拉德布鲁赫以其相对主义法哲学,而被誉为“二十世纪最后一位古典法哲学家”。他一生经历坎坷,无时不生活在矛盾和抉择之中,这使他信奉二元论,学会了在二律背反中作出抉择,培养了尊重和斗争的相对主义品格,这对于其相对主义法哲学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拉德布鲁赫一生徘徊于学术和实践之间,他两次出任德国的司法部长,积极地促进德国的司法改革,特别是在刑法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拉德布鲁赫见证了纳粹暴政对于德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屠杀和迫害,战争的苦难促使他对战前的法哲学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意识到先前自己所倾向的法律实证主义对于纳粹暴政的无奈,进而转向对超越法律的公正的关注,深刻检讨了法律的不法问题。拉德布鲁赫的法学观点对于摆脱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法院对于纳粹战犯审判所遭遇的困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他的相对主义法哲学思想博大精深,而且其语言优美,这成就了其在西方法学史上的历史地位。对于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的研究,世纪之交以前主要局限于德国本土和东亚的日本、韩国。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拉德布鲁赫的研究刚刚起步,本文希望通过对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思想的研究,阐发其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现代意义,特别是挖掘其对中国法学发展和繁荣的价值。 
  


  

  一、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是相对主义法哲学 


  

  (一)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基础 


  

  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基础是源自康德的二元方法论和新康德主义的价值论。 


  

  1、二元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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