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网络成瘾”者刑事责任问题探析

  

  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确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时,往往陷入一种误区,即单纯强调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鉴定专家一但得出有无责任能力的结论,司法人员则不再作出任何判断,完全采纳精神病鉴定专家的鉴定结论。结果是精神病鉴定专家同时进行医学与法学评定,或者仅由精神病鉴定专家进行医学评定。如此,必然导致对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正确的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患有精神障碍并不等于行为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由于精神疾病的种类很多,有些精神病导致行为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有些导致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减弱,有些则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没有影响。至于“网络成瘾”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有无影响及影响大小,可以采取上述标准加以判断并在立法上给予相应规定,以使其在司法中具有可操作性。毕竟,将“网络成瘾”者犯罪与正常人犯罪加以区分,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公民权利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比例不乏积极的时代价值。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周晓东,单位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司法学院。
【注释】

参见许秀中著:《网络与网络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141页。
参见达尼埃尔.马丁,弗雷德里克-保罗.马丁合著:《网络犯罪—威胁、风险与反击》,卢建平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80页。
参见:《少年黑客缘何露馅》,载《北京青年报》2003年9月3日。
参见贺善侃主编:《网络时代:社会发展的新纪元》,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第93、124页。
参见公安部网站: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432/n1567/137227.html
参见张明楷著:《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8月第3版,第251页。
参见童伟华著:《犯罪构成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182页。
参见何恬著:《重构司法精神医学—法律能力与精神损伤的鉴定》,法律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第36页。
参见何恬著:《重构司法精神医学—法律能力与精神损伤的鉴定》,法律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第354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