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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湛中乐


【全文】
  

  我国政府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夕,就开始了一场颇具历史意义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近国务院又发出通知,强调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此引发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几个问题的思考。 


  

  为何要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众所周知,行政审批制度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有着广泛而普遍的基础,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它的存在既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紧密联系,又可谓传统产权制度的先天性缺陷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自2001年10月起,国务院就开始全面部署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则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影响范围之大,触及的体制因素之多,前所未有。那么究竟为什么要进行这场改革,并如此大规模地向深度推进?笔者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过去(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通过审批实现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政府配置资源的最大弊端是限制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妨碍了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正常发挥,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对经济和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过多的、不规范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践证明,在很多方面,市场调节远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2.过去(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WTO的有关规则。WTO是一个以防止贸易保护主义,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自由贸易为宗旨的政府间组织。WTO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规定、协议都是基于市场导向基础之上的,内在要求各成员政府创造开放、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变过多的行政干预管制之抑制功能为一视同仁的服务保障功能。我国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不公开、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较大距离。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无论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都应符合WTO的要求,与国际社会接轨,应以统一、客观、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实施相关的法令、条例、判决和决定或从事管理活动,增强可预测性和透明度。所以,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必须按照WTO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有计划地依法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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