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收法定原则的程序保障的意义:
在我国现阶段强调“税收法定原则的程序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表现为:
1、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方略,这昭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的到来。依法治国要求立法、司法、执法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法定的程序是保障立法、司法、执法顺利进行的大前提和保障。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在税收领域的合理延伸就是依法治税,其实质也即税收法定。因此,从程序角度对税收法定原则进行保障完全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2、有利于通过科学合法的程序设计来保障广大民众的意志在立法领域得到充分的反映和尊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市场为基础力量优化配置资源的要求。有利于保障“经济个体”(企业、公司、个人等)的交易自由、财产权益,使平等、自由的竞争机制得以形成,使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能真正发挥作用。
3、有利于增强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使命感、紧迫感,规范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法体系,使税权得到合理合法的分配和行使。目前,我国有20多个税种,而由国家权力机关经立法程序通过的有关税收的法律只有四个,绝大多数税种还停留在行政法规等层次较低的委任立法上,个别税种甚至是无法之税,税法体系相当脆弱,与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要求严重不符。并且,在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后,立法权限的划分也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凡此需要增强“税收法定”观念,明确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增强立法机关的立法使命感、紧迫感,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法体系。
4、有利于规范税收征管行政行为,防止税收征管权力的滥用。由于税收立法层次低、委任立法多、税法内容过于抽象,在我国形成了行政机关既立法、又执法(征税),又支配税款的现象,行政权力缺乏制约,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出现滥用税权加重税课,擅自越权减免税、越权退税,以及协商办税、包税等违法现象,对“经济个体”的基本权利和国家财政利益都带来不利影响,也败坏了政府机关的形象。亟须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加以约束。
四、结论
科学合理合法的程序设计对保障税收法定这一税法首要基本原则的真正贯彻实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适时的转变立法观念,及时的调整思路有利于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收立法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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