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录:“山寨法院”的生长
张玉录
【全文】
在“山寨文化”声浪的簇拥下,我也用800大洋买了一款无名氏的手机。外观漂亮,除了正常的手机功能之外,还可以看电视――免除了我外出旅行途中的寂寞,还可以听音乐、听调频广播――可以免除我散步时的无聊。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还可以的功能。朋友说这就是山寨机。
在很多人声讨山寨文化劣等性的时候,尽管我不认为山寨文化高雅,但的确是一种合理存在。物美价廉,符合群众消费需求,这就是其最根本的合理性。那些正统的大牌手机,尽管具有庙堂之上的高雅风范,却是一种人们普通大众享用不起的文化,难免曲高和寡。借用伟大领袖毛主席那句话“我们一切文化都是为了人民大众的”,违背这个规律文化,就是一种寡人文化。
环视世界,我们以前称日本是一个善于模仿的国家,将别人的诸多专利、技术悄悄的化为一己。不可取的说,日本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也曾扮演“山寨国家”的角色。山寨文化也促进了技术和思维更新的步伐。
胜者王侯,败者寇。落草者为寇,落山寨者也曾经如此。中国历史上历次农民革命、历次起义、历次造反,也是一种山寨文化。从山寨可以抵达京城,“城头变幻大王旗”,寨主变成帝王,这种例子我们见得多了。农民不是生来就愿意抛头颅洒热血,也不是生就造反的性子,也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舒服,主要还是被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是被逼无奈。他们在山寨建立的政权,譬如朱元璋,实际就是山寨政府。当他们在朝廷乐晕了头之后,又被李自成狠狠的山寨了一把。政权尚且如此,何况商品。因此,山寨文化本身没有错,林冲当初并不愿意去梁山,都是高俅那斯被逼的。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都不要自视甚高,不要目中无人,更不要小看山寨中的草民。那些所谓的大牌手机、大牌晚会等等,一旦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市场必将被山寨掉。任何经营者都时刻牢记,山寨草民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英雄气概。
既然有了山寨产品和山寨政府,山寨法院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
我说的山寨法院,就是各地现已存在的仲裁委员会,有人称之为民间法院。与各个法院相比较,也具有裁判性质的裁断纠纷职能。之所以称之为山寨,是因为它具有草民的秉性。尽管在形式上也有开庭审理的模样,但它的运行机理和程序却是各不相同。它的仲裁员不拿国家俸禄,不穿黑乎乎的、牧师一样的法袍,也没有让人心惊胆战的神圣法槌,它们甚至没有全国统一的徽标,也没有全国统一的领导机构。作为仲裁机构可以成立,但不是必须存在;作为仲裁员,不必每天到机关报到,平日就流落于山野潜心读书钻研干革命。与法院的正规化相比较,这是标准的杂牌军、游击队!不是山寨法院是什么?
但是,它们就像当初从井冈山出发的人民军队一样,尽管衣衫褴褛,装备简陋,却有非常高大的形象,得到国内外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据统计,自1995年
仲裁法实施以来,全国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8万件,标的额达到3447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司法监督纠正率不到1%。令人自豪的是,在仲裁领域还没有出现让人咋舌的腐败大案。尽管枉法仲裁罪已经列入
刑法,但是至今还没有一试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