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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直选不应推迟

律师直选不应推迟


王建胜


【全文】
  

2008年是一个不寻常的年度,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世界金融风暴,可以说都是几十年不遇,让全国十几亿人民刻骨铭心的大事件。 


  


  

  新《律师法》的颁布和实施,杨佳、许霆和周正龙案引发的刑事辩护热潮,北京和宁夏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风波等,算得上2008年律师界发生的大事情。 


  

  司法制度、热点业务和行业管理是律师的“三点”。每一次司法制度的创新,哪怕是跬步,都能带来法律服务市场的勃勃生机。刑事辩护升温反映出人民权利意识增强,依赖律师维权需求的强劲。“民主是个好东西”,风波再现在北京和宁夏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上,“那里有不平哪里就有我”,程海、唐吉田和张立辉成了北京律协的“民主斗士”。 


  

  熟读法律,独步于国家上层建筑之中,思想如脱缰的野马,行动不受地域限制,个个像72变化的孙悟空,自命法律的化身而不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样的十几万人组成的律协大军,不可能缺少实施民主直选的条件,恰恰缺失的是不敢面对直选的勇气,实质是某些私心膨胀的卫道士们怕“自己的奶酪”被人动了。 


  

  “奶酪”的确是香甜味爽的,天鹅应该享受,癞蛤蟆允许想但吃不上。 


  

  重庆律师协会的行政套用级别不低于副厅级,河南籍老乡孙发荣会长作为专职会长,薪水远远低于头几年自己做普通律师的收入。如果经济发达省份的律协采用薪水制专职会长模式,能有多少人愿放弃如山的黄金白银,去挣为全体律师会员全天候服务获取的劳动报酬呢。如此好的,利国利民利律师的制度让用贿选、拉帮结派等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律协高位,幻念通过社会影响力转化成案源、敲定顾问单位等敛财者止步。“试金石”的作用很明显,有的人用思想服务于民,她思律师所思,想律师所想,赢得了律师的心,换得了社会尊重;有的则用物质来发挥律师的号召力、影响力,把精力耗费在业务上,把财力捐赠给地震灾区、建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学生,他同样是我们心目中的大牌律师。 


  

  全国各级律协换届普遍存在拖延一年半载和设立若干个轮值会长的现象。不按时换届让律协管理规则现了丑,让我们这些靠规则吃饭的人显得很尴尬。多人轮值体现了儒家“江山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中庸思想,这种轮流坐庄的会长机制,折中的结果是律师协会把具体工作分给七名副会长担管,更大范围的扩大了分管副会长的权利。现实中,没有分管的重大事宜或者没有先例的问题,在正副十位会长参与下,常常出现5:5的举手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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