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融反垄断规制视角下的产业投资基金规范

  

  四 产业投资基金体现金融反垄断制度的具体建议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准入许可 


  

  我国目前批准设立的10家试点中资产业投资基金涉足不同产业,“试点”阶段采取的是具备很强行政色彩的审批制,但由于审批制透明度低、过程较长,除易滋生职务犯罪外,更易使已获批的产业投资基金在特定产业投资领域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当局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立法明确准入条件,放开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主体准入权,为产业投资基金注入必要的竞争要素,否则,即会在特定产业形成由于行政审批而导致的产业投资寡占结构,甚至是垄断结构,使产业投资基金高效运作以提供必要资金为社会牟福利的初衷大打折扣。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时应采取准则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且未出现法律所禁止条件的,应批准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 


  

  由于金融混业是全球化趋势,金融机构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即可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而产业投资基金又是通过对非上市公司参股或持股以进一步提高特定产业管理效率的组织形式之一,若不有效限制控股比例,就可能形成金融垄断,该金融垄断力量又可能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渠道垄断所投资的产业,一旦金融机构或者所投资产业发生变故,风险即会迅速传播,造成难于预测的破坏结果,本世纪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即是美国房地产业病症快速传染至整个金融体系并最终影响世界经济的一大明证。为避免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可规定同一家金融控股机构或该机构的董事、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特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例如,采取国际较普遍的25%作为持股上限)。 


  

  (三)产业投资基金从事风险投资时可享受豁免 


  

  作为产业投资基金重要投资方向的风险投资出生伊始就秉承“高风险、高收益”的专业特色,高科技领域的微软、苹果电脑、SUN微系统、LOTUS和医疗领域的磁共振影像、超声波、血管成形术和可植入去纤颤器无不受益匪浅。虽然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改进技术、研发新产品,有助于提高质量、增强效率,有助于改进中小企业弱势地位,然而,其经常承担了源于产品安全、效率测试、专利保护、分销渠道和激烈市场竞争等银行和其它私有资本(private capital)所不愿承担的高风险 ,所以失败几率非常高。现实规范中,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的成本关系,明确一定范围的金融反垄断制度豁免,鼓励从事风险投资,以便特定高风险产业能够做强做大。规范时应明确,直接进行风险投资时,只要产业投资基金能证明与其它产业投资基金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而且能使消费者或者投资者受益,可以不适用禁止垄断协议的一般性规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