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垄断规制视角下的产业投资基金规范
张鹤春;李震
【摘要】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产业投资基金因为对新兴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而备受推崇,但同时,由于中资产业投资基金规范时至今日尚未出台,使得我国将如何对其监管引发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思考,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唯有中国能保持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当局再度启动了立法程序。目前,虽各界对产业投资基金立法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但以金融反垄断审查为视角规制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路几无涉猎。本文以次贷危机进入新阶段后欧美地区金融反垄断执法的最新动向为背景,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及规范历程为主线,借鉴并分析美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界定,梳理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脉络,融合我国新兴出现的金融反垄断执法机制,从五方面前瞻地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如何体现金融反垄断制度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金融反垄断;监管制度
【全文】
一 背景:欧美强化金融反垄断执法
2007年3月1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濒临破产标志着次贷飓风正式登陆,一年半后,次贷危机的阴霾不但没有丝毫消散之意,反而变本加厉。2008年9月7日晚,美国最大的两家非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公司房利美和房地美遭政府接管,而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也纷纷告急,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金融反垄断执法也随之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高盛和摩根史丹利分别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以及美国银行并购美林证券,都经过了美联储和司法部的金融反垄断联合审查;欧洲议会呼吁,为确保金融稳定应推进新立法,作为金融反垄断审查目标重要组成的金融市场集中即是焦点;欧盟委员会竞争政策专员尼利.科罗斯(Neelie Kroes)认为竞争政策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途径之一,适用并购规则将最终在多层面保护消费者福利,即是,短期的金融稳定和中期的竞争性市场结构;贝尔斯登、美林证券、美联银行、AIG、JP摩根、花旗集团和摩根史丹利在内的50余家华尔街投资银行身陷债券发行串谋案;英国竞争委员会表示,该国支付保护保险市场存在单独或者联合阻止、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的行为。
目前,我国实体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面越来越广,资本市场从6000点跌至1700点后,随着各界要求寻找资本市场新动力的呼声日益高涨,产业投资基金规范作为重要制度创新倍受各界关注,此刻,充分借鉴发达国际立法,前瞻地考虑蕴涵金融反垄断制度理念的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对于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和谐金融体制极富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