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早年在北大读过四年书的刘大生,对于北大的胸怀是早已领教过的。但是,刘大生实在是少记性,总是将北大当作博大。这一次的碰壁,其实也是刘大生自讨没趣!
五、“可以发表,没问题”
大概是两个月后的某一天,《当代法学》主编陈开先女士给笔者打来电话,告知拙作《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已经被他们的刊物采用,将在1998年第4期推出。
我问:“张光博先生不反对吗?”
陈开先女士回答说:“他没有意见,他说‘可以发表,没问题’。”
陈开先女士还说:张光博这个人其实是很大度的,他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当院长的时候对年轻教师是很保护的,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当院长的这段时间,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生活也很关心。
《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不点名地批评了雾派和白派法学家,点名评论了其余八派法学家,其中对张光博的批评最尖锐。当时的张光博不仅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还是中国法学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领导成员之一,还是《当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还是前任主编,每年还给《当代法学》不菲的经费援助。如果张光博先生不同意的话,陈开先女士绝对不会刊发《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这是人之常情。所以,笔者相信陈开先女士的话:“他没有意见,他说‘可以发表,没问题’。”
1990年代的《当代法学》,不仅发表过鄙人批评张光博的文章,还发表过山东大学法学院陈桢老先生批评张光博的文章。在当年的论战中,陈桢先生的观点和郭道晖先生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与张光博先生的观点基本是相反的。
《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的《中国法学大论战》一书也是由张光博先生策划的,对于批评张光博观点的作者及其主要论述,该书几乎全部收录,没有遗漏。
六、“大生先生惠存”
顾乃忠先生是我的同事,是著名的哲学家。他的理论,我曾经以“顾乃忠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走西方的路”
[2]>予以概括和评论。1997年6月,《顾乃忠文选》在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以“历史决定论与中国现代化”为主线,主张“在经济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政治上建立民主政治体制,在思想上建立个人本位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