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群体是一个相对较高智力的人群,谁也别想低估他人的智力,因为这个群体日常工作就是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处理着不同的麻烦,他们对程序正义有着与其他人群更加敏锐的体验。正因为如此,在这个人群中制定游戏规则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其中原因我相信每位律师心中都有一杆称,不言自明。这也是“一个组织存在了至少26年都没有公之于众的根本法---章程”现象存在的自然的“合理的”因素之一。
换届后第八届律协的产生,处于律师行业利益遭受空前挑战的历史时刻,决定着北京律师乃至全国律师行业发展方向,直接涉及最广大北京律师的切身利益,对许多律师来讲,是对“生存还是灭亡”严峻形势考验做出抉择的时候了,我相信本次律协换届律师参与的程度将会是空前的,这也是一种“合理的”必然。
日前宁夏律师协会的选举已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质疑,敏感的北京律师不愿意接受类似宁夏律师协会选举的后果,提前有所行动也在情理之中。
本次北京律师协会换届的历史意义社会意义重大,需要在程序性合法上做足文章,律师业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律师协会服务于律师会员,北京律协换届必将引起全国律师的注目,律师行业内的民主自治将对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产生影响,说句严重的话,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前任务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审慎对待。
在换届选举之前,设置科学合理的换届程序是非常必要的,是保障换届工作达到目标的关键之一。
什么是科学合理的换届程序,这个标准笔者说了不算,其科学合理的标准笔者认为应当是北京律师会员过半参与投票、投票中赞成过半决定的程序也许是科学合理的标准。北京律协会员个个都是熟悉程序法的专家,相信他们中简单多数的选择也许最有说明力。我注意到北京律协的换届工作刚刚拉开帷幕,也还没有提出换届程序的议案,我也体谅现任律协没有提出换届程序方案的苦衷,新一届律协诞生的议题涉及最广大北京律师的切身利益,这个程序也应当由最广大律师参与提议、群策群力地实现律协换届的程序正义。
本人认为北京律协换届与社会上其他换届一样,目的都是改善服务,包括改善服务方式。
律师这个职业具有特殊性,从换届进行的第一个层次就会产生质疑,律师代表的产生,能不能代表律师就是一个问题,在其他社会群体成员中这个问题虽然存在,但没有律师行业这么尖锐,我们不能不从重新审视律协应当起的作用和律师行业的特点这些最基本的功能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