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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律开征燃油税的几个问题

制定法律开征燃油税的几个问题


刘剑文


【全文】
  近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和国际油价的持续回落对我国影响的逐步扩大,被人们议论了多年的燃油税立法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议事日程。 对此,本文拟就燃油税立法的基本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 把握立法开征燃油税的最佳时机
  油价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我国严格的行政管制扭曲了燃油价格,失去了调节供需的功能,这种消费越多、补贴越多的机制,产生了严重的误导,刺激了大型车、豪华车的消费。曾经一路攀升的油价,一直是决策层无法下决心开征燃油税的重要掣肘。那时出台燃油税面临着国际油价不断走高,国内物价上涨较快的压力,如果开征燃油税,个人消费者可能会较难接受。高油价时代开征燃油税,势必推高油价,而不管是价高还是税高,都是百姓付的钱要多,最后都要转移到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当中,从而可能推动通货膨胀的加剧。
  而今,全球金融危机、经济疲软、油价持续回落,恰恰为依法开征燃油税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时机。过去油价高不利于开征该税种,现在油价回落,国内成品油价格又偏高,选择这个时机依法开征燃油税比较好。
  总而言之,在目前油价持续回落,全球金融危机经济疲软的环境,现在已经是依法开征燃油税的最佳时机。油价并不会永远保持低价,很有可能在未来几年经济复苏的时候再次居高。故如果现在不抓住时机解决,很可能将无限期拖延下去,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二、 开征燃油税的规范形式应该是法律
  立法开征燃油税是选择行政法规的形式还有法律的形式呢?我们主张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规范燃油税,其理由如下:
  (一)税收法定原则决定了燃油税应该采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
  税收法定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正因为如此,各国宪法一般对其加以肯定,且都是从征税主体的征税权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这两方面予以规范,并尤其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
  世界各国均对税收立法恪守税收法定原则,原因在于税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一种合法侵犯,如果由行政机关来决定,很容易导致泛滥而且侵犯纳税人权利,而由人民的代表机关来决定则具有很强的合法性,而且更为普通民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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