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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款亏空该谁偿?

  

  九、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刘某和沈某承担赔偿责任有无法律依据。民法通则58条的规定,笔者已在前面提及。“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被告沈某和被告刘某的过错导致了原告王某的正当利益受损,二被告承担对原告王某的赔偿责任是理所应当的。矿洞开采权转让合同和矿石、设备折价转让合同已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本案形成了两种债权债务关系。一种是侵权之债;一种是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是指由于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之债是指由于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等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被告刘某和被告沈某恶意串通形成了民法上的侵权之债。矿洞开采权转让合同和矿石、设备折价转让合同归于无效,形成了合同法上的合同之债。被告刘某和沈某承担双重之债的责任,是对二被告的违法行为的合理惩处。所以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刘某和沈某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


  

  十、原告王某能否要求被告刘某和沈某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刘某和被告沈某的恶意串通行为,属于民法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之行为。这里的数人可以是二人、三人或三人以上。但必须大于等于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案中原告王某有无责任。原告王某想用自己的血汗钱去多赚点钱,这无可厚非。原告王某也没有戴“有色眼镜”去预先辨别被告刘某和被告沈某是坏人还是好人,应不应把自己的钱交给被告沈某。本来原告王某就是一个受害者。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当事人都像诸葛亮那么神。如果是那样,我们这些法律界人士都得下岗了。笔者认为原告王某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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