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利益膨胀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熊文钊;张 伟
【全文】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组织,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及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往往通过设立诸多的部门机构来实现,只有这样的官僚制机构才能完成大规模工业化社会的复杂的行政管理任务。任何的权力都有自利的一面,都有膨胀和腐败的可能,政府中的部门权力的滥用就是明证。当下的中国,部门利益膨胀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党和政府领导人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以及民众对此怨声载道。
部门利益膨胀现象多多
部门利益膨胀存在着诸多的表现,首当其冲且影响深远的就是国家政策的部门化或者就是有的学者概括的部门利益国家化,实际上这是问题的不同侧面而已。国家政策部门化主要是指个别政府部门利用法定职权和掌握的国家立法资源,在起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时过于强调本部门的权力而弱化相应的责任;制定部门规章、编制行业规划、实施宏观政策时,偏离了整体的国家政策方针和公共利益,力图通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来巩固和扩大本部门的各种职权以及本部门、相关企业、相关个人的既得利益。
其次,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和法定化现象严重。政府部门是市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不应广泛地介入具体的市场行为当中,充当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更不应以行政代替市场。有些部门人为地追求部门权力最大化、部门利益最大化,并通过法律法规的起草、部门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将部门权力的扩张法定化、将部门利益法定化,甚至与市场主体如公营性公司、政策性公司形成力量强大的行政垄断。例如政府专营、行政准入限制、计划配置资源、部门保护等等。这些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度性共谋来结成利益共同体或既得利益集团的后果,会损害国计民生,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严重挑战,阻碍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和落实。而垄断行业也往往依托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国家制订有关政策和法律草案时,千方百计为部门争权力,争利益,致使牵涉到这些部门的法规带有强烈部门色彩,明显带有保护部门利益、扩大部门权力倾向。
由于目前旧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分割的痕迹依然存在,加上部门保护的出现,政府管理职能被分散于多个政府机构,容易出现责任混乱,从而导致多头管理或无人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实中,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往往把政策制定、许可审批、资源分配、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等权力集于一身,往往把精力主要集中于资源分配和行政审批上,而对行政事务管理所要求的成本控制、技术保障、安全标准、环境保护、能源节约、消费者权益等事务过问甚少。这样的部门职权不清、职能不明,根本不能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要求和人民的期望,更不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