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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之翼引发中国律界地震

  

  我说我去司法部申请复议,是因为司法部在2004年就发过文件,明确提出对律师是否有行贿行为必须由人民法院效的判决确认。另外,《宪法》、《刑事诉讼法》也有明确规定。我想不到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会为维护一个厅长的面子(现在我明白了实际是维护一个处长的面子)去违背《宪法》和法律,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把我们律师当蚂蚁踩。 


  

  可事实上你们律师在他们司法厅眼里连蚂蚁都不如呢。朋友说,他们一直看重的是律师的钱袋子,希望你们律师送给他们一点花,可你们律师总是不理不睬的,他们就开始耍花招,摇起个花棒锤,要给你披个“文明所”、“优秀律师”的外衣,可以这么说,那些“文明所”、“优秀律师”和现在的官员一样,一查一个准儿,几乎百分之百地都有问题。这些荣誉你肯定是得花钱买的。你如果不要这些荣誉,他们一旦发现你们有什么问题,就鸡蛋里挑骨头,把你们往死里整,逼你们就犯,乖乖地把钱送上去,不送钱,你就死定了。如果你花钱买了他们出卖各种“荣誉”,那么你就是有问题他们也得给你捂着,因为你是他们评出的“优秀律师”、“文明所”。他们维护你,就是维护他们的脸面。你们的问题暴露出来了,他们也就没了面子。 


  

  我说不对,律管处的前三任处长李洪涛、王颍辉、张国昌我都认识,对我也非常关爱,我并没给他们送过一分钱的礼物,司法厅的前几任厅长陈瑞鼎、刘永欣我虽没见过面,但律师们对他们的评价却非常高,这是为什么呢? 


  

  朋友笑笑说,世风日下呀,可以这么说,安徽律师吊证案是空前绝后的事,建国以来从没有那个省的司法厅在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一下子吊销六个律师的执业证书,这是中国律师业界的一次地震,也让中国律师明白了自己在中国的法律地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经朋友这么一启蒙,我终于明白了。由于我对一个律管处长的不恭,才导致他的羞怒,他为了否定两级律师协会和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厅长的意见,自行越过副厅长直接向厅长孙建新汇报。孙建新在随意表态之后,尽管发现处罚程序尚未开始,并且毫无事实依据,但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还是要坚持一条黑路走到底。这正象前不久报道的某地法院尚未开庭就写好了判决书一样,听证仅仅是走个过场,一切都要按照厅长的旨意办。到了司法部,尽管行政复议处的官员也认为安徽省司法厅“胡来”,但为了维护下面一个厅长的面子,也不得不把法律抛到脑后。接下来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又不惜犯下十个错误,花巨款去北京“汇报”工作,请媒体作虚假报道,找权贵向法院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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