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7年12月28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字〔2007〕220号文)批准,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云大科技股改、终止上市的基本事实
(1) 1998年9月28日上市;
(2)2006年5月18日,因2003、2004、2005三年连续被暂停上市;
(3)2006年11月,云南省政府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请求支持的函》云政函〔2006〕113号(下称《请求支持函》),提交证监会。云南省政府的这份公函中提出了太平洋证券定向增资、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重组上市这样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方案
(4)2007年4月30日,云大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与太平洋证券四股东换股的股权改革方案;
(5)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关于实施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7〕112号),同意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发文时间不清)。
(6)2007年5月25日,上海证交所《关于对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7〕114号),决定云大科技将于2007年6月1日终止上市;
(7)2007年5月30日,公告股改实施结果;
(8)2007年6月1日,因连续四年亏损而终止上市。
二、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分析
1、什么是“股权分置”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2005年8月23日 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 证监发〔2005〕80号),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
2、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2005年9月4日 证监发〔2005〕86号)第
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果,简单一句话:让一家上市公司本来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股票,经股权分置改革后,也能在证交所公开交易。
3、“股权分置改革”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证监会、国资委、
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的有关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