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从税收立法角度谈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

从税收立法角度谈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


钟雪


【摘要】近年,保护纳税人权利日益成为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保护纳税人权利,已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国际趋势。在我国,也越来越强调纳税人权利,对完善保障纳税人权利体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多,而税收立法是税收法治的核心,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纳税人权利赋予纳税人,是保障纳税人权利体系的重要环节,而我国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对纳税人权利立法还存在缺失和不足,有必要进行完善。
【关键词】税收立法;纳税人权利
【全文】
  一. 税收立法是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基础
  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宪法原则、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税收立法的宪法原则,又称依宪治税原则。宪政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其核心一是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限制;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税收立法遵循宪法原则集中体现在对征税主体权力的科学设置和对纳税主体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两个层面上。
  传统的税收定义认为,税收是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确定的标准对社会剩余产品所进行的强制的和无偿的分配。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应该说,这种定义有其合理性,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因为它仅仅是以税收所反映的外在形式特征来概括定义的。过分的强调了国家的征税权而忽视了纳税人财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同样作为税收权利主体的纳税人的尊重。要摒弃传统对税收权利关系上把税收法律关系当作税务行政关系的简单描述,以及认为纳税人和国家之间由于社会地位与法律地位的区别而处于非对等地位的错误观念,只能依照税收立法中的宪法原则对纳税人权利进行最根本的保护。
  另外,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反映在税收立法层面的主要内容,同样也体现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包括强调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吸收各层面纳税人参加,体现公开透明,保障了纳税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其次,公平原则同样强调权利(力)义务的对等原则,即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立法主体与纳税主体间的权利(力)义务应该是对称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