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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法治”话语考略

秦汉“法治”话语考略


卜安淳


【全文】
  今日中国社会,我们正在努力把人治国家、人治社会改造成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今日所谓“法治”,要求国家社会的一切制度安排和事务运作皆符合法的规约,因而要求国家权力合理分配并相互制约,并以宪法和法律限制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安全、权利和自由。法治需要每个人的依法自律,无论是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不受宪法和法律的规制,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这是以今日话语表述今日社会所要建构的法治秩序。但周末秦汉之世,中国社会的话语中,所谓“法治”可能另有含义。
  《礼记·乐记》中说,“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史记》录此语入《乐书》。《史记集解》引王肃曰:“作乐所以法其治行也。”《史记正义》:“此广乐所以须节已。言先王为乐必以法治,治善则臣下之行皆象君之德也。”《礼记·燕义》:“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以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礼记》中所用的“法治”一语,其义应为依法治事(治乐、治军)。
  《荀子·王霸》:“无国而不有治法,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两者并行而国在,上偏而国安,在下偏而国危;上一而王,下一而亡。故其法治,其佐贤,其民愿,其俗美,而四者齐,夫是之谓上一。”《荀子》所谓“治法”,是指适合于治国之法;所谓“法治”,是指法已达到治国之效。
  《韩非子·有度》:“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在韩非子看来,以法治国只是治国的一种手段。
  《淮南子·氾论》:“夫圣人作法,而万物制焉;贤者立礼,而不肖者拘焉。制法之民,不可与远举;拘礼之人,不可使应变。耳不知清浊之分者,不可令调音;心不知治乱之源者,不可令制法。必有独闻之耳,独见之明,然后能擅道而行矣。夫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三代之礼不同,何古之从!大人作而弟子循。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今世之法籍与时变,礼义与俗易,为学者循先袭业,据籍守旧教,以为非此不治,是犹持方枘而周员凿也。欲得宜适致固焉,则难矣。”“法治之源”在于“大人作而弟子循”(且因时而变,与俗同易),其“法治”之本质是君立法以治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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