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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在守法中的作用及意义

程序公正在守法中的作用及意义


王真玺


【全文】
  在建立和保持一个富有活力的法律体系方面有无其他的选择?根据美国公众对法律和司法机构的决定的反应所做的近期研究显示了一个重要而可行的方法。因为警察和法庭是社会管理当局,他们往往被迫要为公众不愿意看到或认为是不公平的结果作出决定。例如,警察告诉人们不要做他们想做的事情,用威胁、逮捕,甚至动武来执行指令。法官则经常通过判处人们支付罚金或在服刑来执法。人们常常会认为只有当执法者以威胁或以使用暴力为后盾时,人们才能接受这些不受欢迎的结果。
  有关人们对警察和法庭的个人经历所做反应的研究表明,公民对执法者的决定如何反应是不同的和更为肯定的结果。这些研究显示人们使用道德的标准来评估他们个人的经历。尤其是,他们通过对司法程序公正的衡量来评估他们与执法者打交道的经历。研究屡屡表明,人们接受或者拒绝警察和法官做出的决定的基本依据是他们对当局做出决定时所使用程序公正性的评估。
  这儿有一个例子。我看过在一些资料在国外伊利诺依州芝加哥交通法庭出过庭的人。 通常的做法是只要当事人亲自出庭便可撤诉,因为人们认为来法庭接受审理就已经足以算是对轻度违规的惩罚了。因此,每个到庭的当事人并没有被罚款或被记录在案。 我们也许认为人们会因此而很高兴。然而,我却发现人们总是感到愤怒。为什么?因为他们没体验到案件的处置方式是公平的。他们需要有一个庭审过程,这样他们就有机会提供自己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来裁决罚单的合理性。对他们来说,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比得到一个有利的结果更为重要。
  在《程序公正的社会心理学》 一书中, 阐述了一些警察和法官都打过交道的一些人。我们一再发现人们对执法者公正性的评估反应特别强烈。觉得自己受到公正对待的人通常更愿意接受执法者的裁决,即使这些裁决对他们并不有利,而且这与他们是否考虑如果不接受裁决将会被发现并受罚并无关系。情况何以如此?感受公平待遇会让人有义务服从的感受,还会使他们认为这些裁决与他们的道德观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更愿意接受。这个发现很重要,它表明当人们对警察和法官作出反应时,他们更为注重的是道德问题,而非个人得失。
  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执法者重视做出裁决的过程,他们的决定就能为人们所接受。1997年的一项研究发现,人们一旦接受了执法者的裁决,今后循规蹈矩的程度更高,因为人们感到他们负有更多的个人责任遵从这些决定,并在未来遵守类似的法律。那些感觉在与警察打交道的过程中受到公正对待的人,更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遵守法律。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警察基本上或完全不在场,人们自觉地承担起遵守法律的责任。受到公正对待的经历将使他们认可社会准则并自愿履行守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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