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9号)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免检制度的立法缺失,我已早撰文说过了,而且既然已经将其废除,也再无说的必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己监督又自己搞名牌评选活动,选出来的名牌偏偏不争气,竟不只砸了自己的牌子,检验总局如何尴尬也就不用说了。中国有个典故“亡羊补牢,犹为未晚”,既然羊圈破了,确实要补上,说上述措施就等于“补圈”应该没有问题;我们天天上网,还天天发现软件升级,或不断的修补系统漏洞呢!但这里有个问题,错解“亡羊补牢,犹为未晚”,总认为“补牢”“不晚”,那典故就成了“遗毒”!是否这一典故真有“遗毒”,是否还老有“亡羊”之事,这确实是需要三思的。
三、免检产品质量问题,在三鹿奶粉背后,是否是一座冰山
我们看到,废除了《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仅废除和停止了食品免检制度,其他关乎生命安全的产品呢?像药品、人体内用的医疗器械、儿童玩具、特殊电器、汽车等!
直接关乎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除保命的食品,就是救命的药品,象药又是食,吃不饱也药不好的还有一个保健品,法律上划在了食品类。单说药品,前些年多少大厂就出了多少大事,象前两年国营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安徽华源药厂生产的“欣弗TM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 流通全国被多家医院广泛使用,导致几十名病患者无辜死亡等等。作为药品,本是“救死扶伤”的,假劣之后,不仅无效,反而延误时机,甚至直接害命,成为可怕之物!如何免检!因用药者本带病,用药后其利害即便专业的医生常难以判明,勿说就医者。所以药品的不合格应是很具隐瞒性的。而其害不仅是于患者,还造成多少医患纠纷,影响医院和医生的事业和信誉。那么,药品加上这几年炒的火热的保健食品,是否是普通食品如三鹿奶粉背后的冰山呢?这仅是思考,并无证据,还是请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去查一查吧!
单只食品取消免检,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无论如何,还是建议,对于药品、人体内用的医疗器械、儿童玩具、特殊电器、汽车等关乎大众生命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免检!还是尽量把“牢”补结实,争取勿再“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