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英国资产阶级的兴起,逐步确立了议会至上,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否意味着英国大法官至此摆脱了神权的桎槁,王权的束缚?是否意味着英国大法官政治化的演变进程至此中断?“司法权是一种具有诱惑力的权力,不管是谁,都梦想着控制它。”除了上帝、自称代表上帝的教皇和服膺于上帝的君主,新兴的资产阶级也努力拉拢大法官、控制大法官,进而把大法官纳入到政党的轨道,两党制逐步成型之后,英国大法官也逐渐臣服于首相为首的内阁。“大法官由国王根据首相从其支持者中提出的人选中任命。现在,大法官一直是内阁成员之一。任命仪式是由女王主持,向被任命者移交联合王国的国玺,并称呼其官衔。在皇家休假期间,他担任公务。但是,如果他所在的党被击败,按照惯例,他就应辞职。”
近代以后,英国大法官尽管成为内阁成员,受到首相和所在执政党的一定制约,但是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宪政职能,相对于其他内阁官员而言实际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梳理了19世纪以来英国大法官的履历之后,笔者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不管是保守党的大法官还是工党的大法官,其政治倾向往往趋于保守,积极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反对继进的改革,不管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看来,英国大法官政治化的过程不仅仅有政治因素,更有职业因素。
现存的体制为英国法官带来了丰厚的薪俸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因此使他们成为了既得利益者;他们的出身、成为法官前漫长的职业生涯以及法官终身任职制导致了英国法官的老龄化倾向,这更加重了英国法官群体的保守倾向。他们的价值观念反映的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具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对国家利益很敏感,尤其是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财产权,同情政治上右翼派别的政治经济观念和主张,对有组织的劳工不信任,他们对妨碍任何个人赚钱和消费自由的计划非常反感。这就导致了法院明显的阶级倾向。英国一位法官指出:“要做到公允是非常难的,我说的不是有意识不公允,而是我们所受训练的习惯,以及与我们在一起的人,使我们具有一定的阶级观念。当你接触到这种观念时,你就不能作出你希望的审慎和准确的判断。”一位英国学者对英国法官职业群体表现出来的保守性和狭隘性批评说:“这与法官的人选关系极大。他们同绝大部分在英国掌权的人一样,来自人口中一个狭小的部分。他们往往同样受过公学以及牛津或剑桥大学的教育。而且,他们曾经充当有资格出席高等法院的律师,这种职业背景不可能使他们赞成激进主义,这项职业以思想保守而臭名昭著,带有激进色彩的高等律师不可能充当法官。这就是说,法官所属的思想范畴至少同其他掌权者一样狭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保守性的表现的另一面就是,他们竭力维护普通法和英国的法律传统,包括职业传统。因此,对任何可能对普通法和职业传统构成威胁的改革他们都异常敏感。因此,他们对于任何可能触及职业传统的改革都视为对职业的自治和独立性的威胁,武断和蛮横地将一切改革都拒之门外。在日益开放的社会,他们的保守性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正如沃夫大法官所说:“法律应当为全社会和人民服务,如果不能有效地实现这一目的,它就应当调整自身以适应新情况。”尽管英国大法官于2003年走下了历史舞台,但是其政治化的过程并没有结束,相反英国未来的司法改革能否取得进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政治化的成果:从神权、教权、王权乃至党权手中剥离出来的司法权只有通过法律职业阶层的不断努力,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涉,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宪政职能,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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