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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鹿事件谈科学发展观的制度性保障

  其实,相对于已发现22家奶粉企业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的事实,《兰州晨报》等媒体发出了很好的预警信息,揭开了奶粉行业黑幕的冰山一角,部分切断了有毒奶粉对婴幼儿的继续戕害。在此,笔者对这些关注民生的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表示敬意。
  在人们开始对奶粉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制度产生质疑之后,紧接着就是对新闻媒体的质疑:为什么新闻媒体没能更早报道其中的问题?
  如果我们承认新闻媒体多少存在些疏忽,那么原因可能有三个方面:
  其一,新闻媒体的有关报道可能没有贯彻“三贴近”要求,不够专业,不能发现潜在问题,没能尽到社会责任。尽管人们没有理由要求从事诸如奶粉质量等专业报道的记者是该领域技术专家,但是,一个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其职业要求必须敬业、专业。新闻媒体都有跑口记者,他们比较熟悉所报道的专门领域,只要进行细致深入的采访,不可能不会发现问题的蛛丝马迹。但是,如果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所报道的领域不求甚解,满足于别人提供的新闻稿和浮光掠影的表面文章,那不可能发现什么问题。
  其二,新闻媒体可能受到广告等利益和企业公关的影响,放弃了自己的责任。有不少人推测,新闻媒体可能受到广告等利益和企业公关的影响,故意不去做不利于企业的所谓负面报道。这种推测不能说是虚妄的。当前,新闻界确实存在“四大公害”,其中首推有偿新闻,就是收了人家的好处后只做有利报道,不做不利报道。不可否认,有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存在类似的职业道德问题。有些记者还兼做公关顾问,或成立公关公司,专门替某些单位掩盖有关负面新闻。网上曝光三鹿公司公关方案,相信不是无中生有。
  其三,新闻媒体和记者可能受到来自某些方面的劝说和阻挠,很难在问题暴露之前,有足够的勇气和事实依据进行超前报道。现在,新闻媒体的整体工作环境并不乐观。一方面,如果没有确实根据,贸然推测性报道将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何况面对著名大企业;另一方面,通常情况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为了政绩和面子,容不得新闻媒体哪怕是轻微的批评,否则就对记者施加各种各样的压力,媒体和记者很难有勇气坚持即使是比较客观的批评报道。
  四、新闻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鹿事件对于新闻媒体和社会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对待如此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不能总是等到危机来临时才应付,而应当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对整个社会而言,法制的完备只是一个方面,即使再完备的法制也不可能预料所有的违法可能性,何况我们社会还存在很多法制不完善之处,特别是某些监管部门怠于职守甚至官商勾结。这就必须依靠多种监督途径,包括公民的投诉、举报和建议等。其中最有力的途径就是新闻媒体。新闻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也是社会的耳目喉舌,具有最强大的社会情报监测和预警功能。只有保持新闻媒体的良好运行状态,社会肌体的各种疾病征兆才能提前显露,人们也才能及时对症下药,保证社会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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