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方人眼中的自由大宪章也是掺杂进了感情、立场和价值观的一个研究对象。在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史上,一些界碑式的事件往往会成为一个民族永恒铭记、反复追忆的对象。在这种对历史事件的铭记、追忆过程中,一个民族获得了共存和发展所需的动力。自由大宪章的订立对英吉利民族而言就属这种性质的事件。自由大宪章在人类自由保障的历史上向前迈出了小小的一步,但是就是这一小步,标志了人类一种新的政治理念——自由政治理念的诞生;就是这一小步标志了人类一种新的实现自由梦想的模式——自由的制度保障模式的诞生。大宪章的订立没有直接促成宪政但却埋下了宪政在未来开花结果的种子。一部英国宪政史是因大宪章而展开、围绕大宪章而成就的。数百年来学术界对自由大宪章性质的种种质疑、对自由大宪章历史作用的种种诘问本身就是对自由大宪章这一历史地位的最好证明。
著名的大宪章研究专家豪特教授有一段名言:自由大宪章的历史并不仅是一份文件的历史,而同时也是一部论争的历史。它作为一份文件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重复的重新阐释的历史。但它作为一部论争的历史则是一部连续的政治思想的历史。〔19〕这部政治思想史是以“自由”为引线的。1215年出于己利的贵族们把自己迷恋不已的自由与权利诉求植入进具有不可更易性的制度之中的时候,他们无意中点亮了一座人类文明的灯塔,虽然他们自己并没有从这当中直接得到多少好处。自由大宪章是人类自由政治文明史上的第一盏导向灯塔,虽然由它发出的光在历史的深处显得有些清冷、有些飘忽不定,但这座灯塔从它被点亮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熄灭过。
自由是人类在漫漫无际的宇宙中最终的依靠。在政治自由之光照耀的地方,人性才能得以起码的张论英国自由宪政文明的进路扬,人权才能得以充分的尊重。惟有受到政治自由的指引,政治家才能获得必要的道德勇气和力量;惟有受到政治自由的佑护,人类才能在黑暗中避开深渊、绕过陷阱而前行。在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者意欲借靠“神圣权力”来行专断的时候,自由的斗士们就从故纸堆中找出了大宪章,拂去历史的灰尘,将其打开,其光芒便照亮了人们的眼睛。当人类在充满专制与暴政的黑暗中遭受煎熬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这座灯塔不再明亮,而是因为人类转身背弃了它。
自由需要历史的支撑,离开了清冷的历史之光的映照,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前行的路在何方。但是,我们真能把握历史的真实么? 在我看来,历史学家“复原历史”的追求无论在哪种意义上都不过是一种值得肯定、值得追求的只可惜无限趋近而永远也达不到的理想。历史是后人写的,所以历史也是后人构建的。在人文社科中,考古学可能是最追求客观性的,考古的发现已经权威认证是最不容易被扭曲的。但是,一件真实的出土文物并不是历史,当人们说“文物是历史的证据”时,其实是自欺欺人的。文物本身什么也不能证明,至少到今天为止是这样。任何一件出土文物都可以有成百上千种解释视而不见”,但每一个人只会选择一种。高高矗立的古埃及金字塔,气势恢宏的罗马神庙,惟妙惟肖的秦始皇兵马俑,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一个没有预装“前见”内存的人站在这些历史丰碑面前定会“ 。历史学知识,即使是考古学知识大多也不过是人类有意识选择的结果释为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的历史见证而不会是幽闭胆怯的历史见证。西方尤其是英美宪政理论大致发端于一个简单的预设:历史是完美的,现实是糟糕的;古人是善良的,,并且这种选择还要受到政治的左右。所以,万里长城只能被正式解今人是邪恶的;祖宗之法是公正的,今人之法是偏狭的。在很大意义上寄寓了自身追求与理想的虚构的古人、古法变成了今人行为的目标和衡量尺度。我们可以将近百年来中国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历史的缺席”。到今天为止,虽然我们不再相信“人定胜天”,但是我们仍然坚信“今能胜古”。洪水、Sars 逼使我们懂得了对“自然”的敬畏,但我们还不懂得对“传统”的敬畏;传统是人类历史凝结而成的另一种“自然”。我们不能挣脱物理的自然而存在,我们也不可能挣脱历史的自然而存在。如果一个人挣脱了本民族历史的自然,那他就不再是他自己。我们可以对物理的自然状态进行改造以使其变得更加舒适、更适合于人类居住,同样我们也可以改造我们的历史的自然,使其变得更加温暖、更加人性。使历史非人性化是专制者的暴政罪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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