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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往者祭,为来者鉴——“杨佳案”:对中国司法文明与法治中国的思考

  而“杨佳袭警案”正是这一特殊情势下的特殊案件:据信“杨佳案”是有关方面为北京奥运计,而推迟至奥运结束后即刻审理的大案。那么,在北京举世瞩目的奥运之后,在中国有机会让世界感受到中华文化社会文明的另一面之际,“杨佳案”的审理及其所表现出的无疑将是大陆中国另一个“真实面”。就此,人们完全有理由期待和要求其:必须最大限度的呈现当今中国所必须有的“法治与司法文明”!而这又不言自明的提出了:中国司法究竟如何遵循当今世界最基本的法治规范与司法文明的基本准则!来公开公正的审理“杨佳案”这一问题。
  显然,“杨佳袭警案”,他的关键已经不是杨佳该不该“受死”的问题。而是,社会大众所关注与关心的,“杨佳案”的真相与背后的致因;或言是杨佳疯狂袭警的动机与如此惨无人道伤及无辜者生命的根因何在?如果,法庭不能就此让真相呈现于世人,不能让杨佳及其律师将其真实动机与背后的原因昭告社会,那么,这样的司法公信与文明何在?当代大陆中国的法治文明又何从谈起?
  从“杨佳案”的过程与情节言,对于这样一位精神原本正常的青年,并无深仇大恨,却又变得如此“疯狂”,必定是“事出有因”,这和绝大多数人们相信其必死无疑一样,是一个勿庸质疑的问题!同样,由于此案直接关联的是,他是在受到了怎样一种“警察行为”之后,产生如此以命相拼的冲动而冒死以身试法的呢?显然,这是公正的司法绕不过的问题真相,以及需要澄清揭示,并必须给社会一个交代的法律职责所在。
  法庭有责任与义务,让杨佳及其律师陈述事实真相,以昭示司法公正,并惩戒不法者和警示来者。这既是任何法治社会对司法的基本要求,又是伸张正义,惩戒不法,彰显国家社会文明的不二法门。对此,任何权力者都没有隐瞒真相,欺骗大众,枉顾是非的“权力”。由此,才能显示出现代法治的真精神与惩戒不法的司法社会功能,并令社会大众信服。
  所以,真正的“公开,公正的”依法和严格按正当的法定程序审理“杨佳案”,并确保被告的基本权利,反而成为司法文明与公正与否的焦点与关键所在!目前,“杨佳案”一审判决及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其后续上诉高院程序是否能够正常进行?与高院如何对“杨佳案”进行死刑确认与核准?无疑是对大陆法治/司法文明与司法系统公正性的一大考验!人们有充份理由:拭目以待。因为整个世界都在看!当今世界真正法治的精髓与基础,就在于司法的公信力与要能够使人们信服!以祭往者,以启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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