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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合法性研究(下)——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为视角

  
【注释】作者简介:陈承堂,扬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①参见熊可:《房产新政避免与现行法规冲突》,《法制日报》2006年6月5日。
②③22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13页,第416页,第418页。
④参见张守文、于雷:《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9-80页。
⑤混沌理论是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E·N·Lorenz)提出来的。混沌理论解释了在确定系统中有可能产生非确定后果的原
因——在复杂的系统中存在着“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蝴蝶效应”一般用来说明:一个坏的微小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就
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戏称为“龙卷风”或“风暴”;一个好的微小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
为“革命”。此效应说明,事物发展的结果,对初始条件具有极为敏感的依赖性,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将会引起结果的极大差异。参见《蝴
蝶效应》,http://blog.online-edu.org/wujuan/000842.html,2006-06-30.
⑥参见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0页。
⑦⑧参见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页,第16页。
⑨参见胡锦光、刘飞宇:《论国家行为的判断标准及范围》,《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权运行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第22页,第31-22页,“序言”第6页。
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讨》,《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在国际法上,国家行为中的元首权存在的法理基础一般认为除了“分权说”外还有“国家主权说”和“国家礼让说”。参见司平平:《国
家行为原则及其发展》,《法学》1999年第1期。
参见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页。
SeePhilipKotler,SomkidJatusripitak,SuvitMaesincee,TheMarketingofNations,Ohio:TheFreePress,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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