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增加5年于反腐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蔡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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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邹声文、周婷玉、张景勇)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5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这一草案拟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并扩大了受贿罪的主体。专家表示,这意味中国有关方面正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出生的1988年,贪官的贪污受贿之金额还不到百万级,而20年后的今天,贪污腐败分子都进入了千万级别,少数可能要向亿元级别迈进了。而我们的这个贪官“免死牌”却只增加区区五年,这不是很小儿科吗?如果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中老是受少数人的左右,那么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是让腐败分子更加猖狂。
这种猖狂不仅不利于执政党的执政,不利于国家的强大,更不利于保护我们的某些官员,特别是年轻的官员们。从现阶段到将来的一个很长时期,我们国家的大部分掌权者都是改革开放后才参加工作的文化人,比起那些战争中和各种政治运动中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要脆弱得多。看看这几年落马的贪污腐败分子,无论是地方政府的还是中央部门的,有些人不是不知道其贪污腐败的害处,而是认为只要行贿人不说,自己贪污多少都没有问题,就是问题暴露了,手中也还有几张“免死牌”来当护身符,这样的大环境一旦成为官场的共识,对国家和对个人都是百害无余,对于80后及90后更是很坏的影响。
人到中年不仅要承担起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快速发展,还要承当起政治、文化、科技等其他的快速发展。如果眼里只有货币财富观,畸形发展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将导致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非常暗淡。经济的增长是有极限的,拿到手里的财富也是会飞的。没有正义,没有公平及公正,任何一个民族都难有平安幸福可言。死亡是人生的最大恐惧,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让贪污腐败者老是对贪污腐败行为寄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张免死牌,那么我们的加大反腐力度只不过是一种善良的愿望。
反腐为何不学学壁虎的精神?一次性断其后患!要么就费去这个罪名,要么就规定只要上了100万元的就判死刑,你看情况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吗?如果贪污腐败分子都不怕死,就多杀几个看看瞧。如果对贪污腐败分子太仁慈就是对党和国家的犯罪,同时也是隐性残害我们国家的未来人才。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何时不再成为贪官的“免死牌”时,反腐任务也就不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