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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治”——发自内心的坦诚表白

关于“德治”——发自内心的坦诚表白


王圭宇


【全文】
  原本,自己能得到高人(比自己强)对我拙见的斧正和评点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但读罢张晓峰的《一个对“德治”应有的基本立场》一文,却着实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当时没有全身痉挛已属万幸,再拜读第二遍,第三遍,我却想来个狗尾续貂,于是草成一文,聊表我意。
  (一)
  说实话,在为文之前,我就再三踌躇,为什么呢?一则“德治”似乎成了一个令人痛恶的政治口号,二则它好像与当前的法治大环境相悖甚远,三则因为“德治”这个词太敏感,总易被人误视为“复古”和“叛逆”,所以事先我也就有了被批的心理准备,但其强度之大,却让我始料未及!
  就“德治”而言,不知是我的意思没有表达清楚,还是阐述得过于罗嗦(即便某些词语表达不甚恰切,可大体意思是明了的),抑或是学兄理解上的问题,我总觉得你对它存在诸多“误解”。第一,我想说的“德治”无非就是和法治、宗教、习俗等一样是一种社会调控手段,故而要注重道德建设,但却被认为是奴隶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产物加以否定和抛弃;第二,我说“德治”主“内”治“本”是指它侧重影响人的心理精神层面;“法治”主“外”治“标”是指它侧重客观上对人的治理(即“心灵的教训和肉体的制裁”[1]),旨在言明二者界限,而却被认为是“买椟还珠”,舍本逐末;第三,我说“德治”与“法治”是“如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相济并进”意在说明二者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却被视为所谓“珠联璧合”泾渭不明;第四,我说“精神文明德治,政治文明法治”是指文化(广义的)在社会中的存在状态或方式,却被认为是构建国家体制的意识形态……总之,我觉得与其说这是主观取义,倒不如说是在千方百计地寻找“自信”,为自己树靶子,然后一枪中的,俨然一副胜利者的样子。殊不知这是一出自编自演的闹剧!
  (二)
  作者称“与其说‘德治’被赋予了‘现代意义’,毋宁说其披上了现代意义的外衣,挂上了‘时代特色’的虚伪招牌”,难道这也不间接说明了我们现代社会的畸形?“其‘立足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不假,然而,这真的是优良吗?”,这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武断?“可搬出老祖宗……,这又何必呢?”这话听起来大有“五四”时期激进主义者“国粹不能保护我们,何必保存国粹”的豪言壮语,殊不知这已是被历史证明了的荒谬!
  “在别的文化中间发现我们自己”[2],这才是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我们应该剔除糟粕,但是也应该辨证地否定,当然更要辨证地继承,吸取精华!我们不想“抱祖宗的大腿”,也不想成为“积成抱残守缺不思更张的文化自大狂的心理定势”[3]的偏执狂,更不愿背上中国古代历史的“十字架”走下去,但否定传统就是一种理智吗?我想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标新立异。因为五千年的文化传统如果没有特质和精华,岂能走到今天?正如唐逸先生所言“如果一个人不能欣赏自家精神文化的美,如果为了跟从某种外国潮流,或学会某种外国观念解释,便毅然抛弃全部传统家底,大概也是一种殖民地心态吧。”[4]其实,自己骂自己的传统,自己骂自己的祖宗,恐怕也只有中国人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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