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维系极具特色。费先生用了一个后来被广泛接受的词——“差序格局”来描述,即如同石子投入水中一般,会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一圈圈地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究竟波纹能推多远并非完全整齐划一,通常波纹“范围的大小也要依靠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也即是“己”就是那个石子,而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那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纹”。在这里,“己”是重要的,其构成了“差序格局”的起点,并决定了“推”的范围和程度——“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一个小国”。 [5]
在这个“差序格局”中,矛盾和纠纷的处理就是依据“波纹”的远近以及范围而定。因此,费先生严格地区分了这种自我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区别,并揭示了这种自我主义的核心实质以及其所延伸出来的种种影响。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影响就是,中国人只有“私德”而没有“公德”之概念。即便如此,“私德”也因名分不同而“德”行各异——与“亲子、同胞”为孝、悌,及于朋友则为信,对于君臣则与“义”相结合——即使个人对于国家的依旧只是对君的私德而已,而非出于对天下大义的公德,甚至在公私的冲突中,负有政治责任的君王也必须先完成其家族里的私德。[6]因此,一个普遍因而可以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尽管其是存在的。当一件事情发生以后,人们的评价往往是建立在“对象是谁,跟己有什么关系“的基础之上,然后依据名分,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7]
(二)现在——变与不变之间
由于本书写著于1940年代末期,因此将其看作是对儒教被确立为正统之后数千年中国基层社会的描述大概并没有太多问题。尽管自此以后中国已经处于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数千年乡土社会也正在蜕变,然而,如果仔细观察我们所生活的当下世界,却发现,一方面,费先生所描述的那个“乡土社会”距离我们却并不遥远,甚至有些描述仍然是当下社会的真实写照;另一方面,巨大的社会变迁使得那些表面上仍然保留着“传统”和“乡土”印迹的很多现象(以及表达这些现象的名词),发生了除非细致观察不能得知的流变。比如,在今天的中国乡土社会从总体上来看,依然是一个“厌诉”的社会,当人们之间发生纠纷以后,人们更多时候是采取“私了”和“私力救济”的方式,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则去上访而不是去法院寻求帮助;[8]比如,费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在今天的社会依然存在,但却是基于另外一种原因而顽强地发展;比如“名实分离”所带来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实践的紧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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