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行业协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定位与职能

  (二)可以有效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市场失灵”问题
  政府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是一个信息传递过程,也就是政府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市场传递到市场主体,再将市场主体对这些信息的反映反馈到政府这个宏观调控主体上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信息不断输出、输入和反馈。当这些经济信号被传输时,作为被调控主体的企业,由于其所处环境以及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孤立的、分散的市场主体难免会面临信息不完全、不准确等问题,或者因为市场缺陷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信号发生扭曲,导致微观活动信息“失真”,形成所谓的“市场失灵”问题,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产业调控效果。因此,在宏观调控信号和微观活动信息多次往返的传输过程中,建立起一个信息中继站,以传递信号,减少损耗,增强反映的灵敏度,缩短反馈的时间差,这对于量大而又面广的宏观调控信息的传递具有保障作用。由于行业协会处于宏观层与微观层的中间有利地位,可以充分利用其在地位、组织方面的优势,发挥其在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即行业协会通过自己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渠道,宣传政府制定的与本行业有关的产业调控政策与方针。使企业在注重经营的同时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行业协会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入世以后,为了与国际接轨,政府职能进一步弱化,经济方面的诸多职能必须交给行业协会来办,这注定了行业协会将大有可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来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提升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我国目前,行业协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行业协会定位不准确
  作为自律性组织,整合本行业内最大范围的企事业单位的力量,是其取得行业代言人地位的组织基础。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行业协会尤其是体制内的行业协会却往往把握不住自己的身份。目前,对于行业协会应当如何定位的问题,在政府和行业协会自身都存在着错误认识。一方面政府希望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管理的辅助工具,并通过部分转移其原有职能,使自己对行业管理的权利得到“合法”延伸;另一方面,大多数行业协会也极愿意成为“二政府”去组织和管理其会员企业,而忽视了它应该首先代表企业的利益。据统计,我国 90%的行业协会会员覆盖面较窄,仅限于国有企业或一些大型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中,非国有企业会员不超过 50%的占79%。覆盖面窄,意味着行业协会不能全面掌握行业信息和动态,难以发挥综合性的协调和自律功能,导致我国大部分的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严重不足,自律管理功能薄弱。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