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涉诉上访问题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张万保;胡荣珍
【全文】
近几年来,由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多,很多社会矛盾通过诉讼的途径进入到人民法院的工作程序当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得人民法院所审理的一少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执行工作产生不满情绪,形成了“涉诉上访”这样一种现象,极少数当事人不仅到人民法院上访,而且到各级政府部门及至赴省、进京上访,不仅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近几年,九江某区法院经过长期努力,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积极协同各部门上下联动,使该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目前的信访形势日趋平稳,没有矛盾特别尖锐、情绪特别激动的上访当事人,更没有集体访、突击上访的当事人。
总结几年来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主要是针对不同上访案件当事人,采取多项综合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法制理念,本着为老百姓认真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有的放矢地解决上访问题。具体做法是:
一、从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院领导正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涉诉信访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该院各位领导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不仅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信访接待,而且对重要案件亲自接访。在每年全国召开党代会,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分别专门在2006年12月制定了《关于做好第十二次省党代会期间信访工作预案》、2007年3月制定了《为确保“两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信访工作预案》、2007年11月制定《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对涉诉上访案件领导包案负责的工作安排》,明确落实了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院领导工作责任。去年和今年年初,游某等人就多次到该院上访,院长接访多次,并指示分管副院长和立案庭同志亲自接访处理、查阅案卷,依照法定程序慎重认真对待,该案依法立案后,当事人息访。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使法院涉法上访工作有章可循。
近年来,为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该区法院逐年制定了多项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程序、信访工作责任主体。建立的制度主要有:《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法院信访接待工作细则》、《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制度》等,并不定期地由立案庭负责向上级法院、区有关领导和全院通报“信访工作动态”,以便于更好更主动地掌握信访工作的局面,避免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2007年下半年,上访户郭某因不服法院判决,到上级上访后法院与区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调处,并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到有关单位协调,争取调解处理。该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从而有效地缓解上访人的不满情绪,达到了息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