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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和谐交通环境之构建

试论和谐交通环境之构建


赵书亚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由一个案例讲起
  2007年河南省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杜某,女,60岁,2007年10月22日,从郑州出发乘车回南阳唐河老家,乘坐南阳宛运公司唐河分公司“唐河-郑州”线长途客运班车,杜某乘车前车上的售票员声称:“走高速路,非常迅捷”。就这样杜某坐上了该班车。但是,当该客车在高速上行驶不到一个小时,便下了高速(据说原因有二:其一,可以节省过路费;其二,可以中途拉客)。对杜某来说,更为不幸的是,由于客车不在高速路上行驶,再加上随时招呼人中途上车,杜某包裹中的1500元被中途混上车的小偷盗走。就这样,一个本来只有三个多小时的旅途,变成了九个多小时的漫长煎熬。事后,年岁较高的杜某,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说法,终未果!
  1500元的现金在旅途中被盗,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也许不算一个什么多大的数额,确是一件小事!但是,只要我们稍微有些正义之感的人们俯首审视我们自己的身边,在我们的旅途中时刻会发生,而且一直在发生着与本案当事人类似的遭遇。当然,上述案例仅是个客运合同的履行问题,如果我们再从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去看这个问题的话,也许我们会更加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深悟构建和谐交通环境之必需![2] 这难道还不能引起我们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吗?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着力点,是在实践中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最生动体现。
  党的十七大已经胜利召开,全国上下都在为着力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而努力,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3]
  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伟大工程,它不是口号,不是宣传,而是实践,是贯彻和落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的每一个细节。在此,我不仅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更是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在呼吁、在争取、在呐喊——没有社会各个子系统的和谐建设,社会这个大体系的和谐便无从谈起。这个子系统包括而且必然包括和谐有序的出行交通环境。
  在我们的现实旅途中,甩客、卖客、“车匪一家”骗客、包括本案中的随意更改行驶路线、发车不准时等等,诸多交通违规违纪违约甚至违法现象司空见惯、屡见不鲜。乘客权利和利益屡屡遭受践踏,在看似一桩桩的小事里,包括我们每个人在内的每位乘客出行,时刻都在忍受着这些混乱的无奈的煎熬,这是一个问题,是问题就需要解决。但是,问题的解决不仅要靠公民大众“权义”意识的提升,更要靠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和加强监督管理。不仅要靠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更要求我们每个人的守法意识的逐步提高。和谐交通环境的营造关涉到交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方方面面,各种构因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二、和谐交通环境的构建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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