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的这种民间立场和民间视野,有的国内学者则将其表述为眼睛“向下”。尽管我认为这种表述是很不准确的,但其实际含义与笔者所说的“民间立场”和“民间视野”是一致的。“向下主要不是中国人常说的‘理论联系实际’,更重要的是追求从实践中发现真实的有意义的问题,发现影响人的行为和制度运作的重要且相对稳定的变量,发现这些主要变量之间的具有恒定性因此具有普遍意义的因果关系,研究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人的行为方式以及在不同条件下的变异。因此可以丰富这些简单因果关系构建起来的模型(即理论)。”“向下因此就是要面对丰富的生活材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人的互动。而真正可以耐心细致观察的真实世界总是非常具体的,非常细小的或是在某一个层面,而不大可能在一个国家的总体层面。”[9](P18) 这其实也就是埃利希所说的:“法律发展的重心自远古以来就不在国家的活动,而在于社会本身,现在也必须从社会中寻找。”[10](P390) 可以说,民间的烟火与戒规、俗民的悲戚与欢欣,成为法社会学学者学术思维的兴奋点与出发点,甚至构成他们自身生活与呼吸的一部分。
三、经验研究
经验研究是法社会学民间立场的具体体现。
所谓经验,大体上有三层含义:其一,指经历体验。其二,泛指由实践得来的知识和技能,如“经验丰富”也指由历史证明了的结论,如“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其三,哲学上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感官直接接触客观外界而获得的对客观事物的表面现象的认识。[11](P1047)
(一)经验主义与常人方法论
法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传统经验主义哲学和当代社会学中的常人方法论。
一般而言,传统哲学和社会学中的经验主义在研究对象上注重现象而非实体,在研究主体方面注重感觉而非理性,在研究方法上强调归纳而非演绎。这些倾向无疑也深刻地影响了法社会学研究。如埃利希的“活法论”就主张以现实的法为研究对象,强调经验性观察对于法社会学研究的极端重要性。这种观察生活的方法就是去亲自看看生活是如何进行的,去询问有关人们,记下他们所回答的内容。“我们只需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去了解对于我们时代的法律具有意义的一切。”[10](P489)
20世纪60年代问世的、以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为代表的常人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是西方社会学理论中最早、最明确、最坚决地向孔德、迪尔凯姆、韦伯和帕森斯等人为代表的传统社会学或主流社会学提出挑战的。它不仅坚定地把社会学的立足点移到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明确主张要用日常人或普通人处理日常生活的方法、人与人交往互动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不仅社会学最基本的研究对象是日常生活,而(且)社会学本身也是一种日常活动,社会学同日常生活的关系也是一种日常关系,也应当用日常人的眼光和方法去理解。”常人方法学“使社会学放弃了作为客体对立面的主体地位,社会学家及其社会学研究活动不再具有二元论思维方式中的那种主体性,他不仅仅是个在社会生活之中的观察者、反映者和评判者,一个构造者、整理者和实践者,而且更为重要的他还是一个在日常交往关系中的受动者,在其展开研究的过程中不断接受着来自对象主动作用的被作用者,是一个被研究对象能动地指向、理解和评价的对象。”[12](P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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