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论》引证率的一个初步总结,参见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BDFL200600009.htm】
更想说的是,对于向《评论》投稿的诸多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是你们,让我们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能够抽出时间、克服疲劳,从一种审慎的角度去一起分享你们的思想和智慧。虽然没有任何报酬(《评论》虽然有自己独立的财政,但编辑都是义务性质的,大家都出于对学术的热爱而甘于奉献。当然,我们一学期大概会有一两次工作聚餐,但从交流工作经验的角度看,这既是对编辑的福利,也是工作质量提升所必须),但我们从你们的文字中,看到了法学学术的火光和希望,这对我们这群如你们般同样热爱法律,热爱学术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强度更高的激励。
所以,对于每一篇来稿,我们都会认真审慎的进行初审,并给出细致的初审意见——不仅仅是通过或未通过,而是有我们对文章的看法和修改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是一种学术的交流。我们非常理解作者投出一篇稿件后的心情,宛若播了种就盼着收获,因为,我们既是编辑,也是作者(当然,为了保证刊物的学术独立,所有编辑承诺,放弃在任期间以及离任之后两年内在《评论》发表论文的权利,虽然,这是每一个北大法律人都梦寐以求的理想。),我们会与大家分享论文写作的心得和体会。
而且,为了不辜负诸位作者对《评论》的信任,我们每一位编辑都在时刻鞭策自己关注自己学术领域的动态,不断深化和提升对学术领域的体认,从而力争不遗漏每一块“真金”。
所有这些,相信已经给《评论》投稿的作者,都会有所体会。这大概也是《评论》来稿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评论》没有行政资源,也没有经济资源,我们有的,大概就是那句老话——金杯银杯,不如读者作者的口碑。
在此,感谢所有作者和读者对《评论》一如既往的支持,同时也欢迎所有对法学学术有兴趣的同仁,能够不吝赐稿,相信您一定不会失望。或许,十年之后您再回首,就会发现,《评论》上发表的这篇文章,没准是您学术道路的真正起点。
当然,希望大家在投稿之前,多多了解评论的风格和体例,做到有的放矢。我们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请勿邮寄纸本稿件。我们的邮箱是:pkulawrev@gmail.com
呵呵,上边的好像是广告啊。作为《评论》第十年的在任编辑,我很荣幸,也倍感肩上的责任重大。身在美国的我,时差似乎还没调过来,糊里糊涂的写了这些文字,权作我对《评论》十周岁生日的一份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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