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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正义暴虐的发生机理——公力救济的不济

  可见,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非暴力化,前提是要实现社会与国家即公民与国家,此国家权力与彼国家权力间关系的非暴力化,换言之,首先要使权力间关系的制约和平衡,以内在和谐、运行良好的国家权力保障有序和安全的社会,如是,才能实现周遭安宁和内心安顿。而权力运行良好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在这个国家已强制征收了绝大多数主要救济方式、“私力救济”或“自力救济”被基本否定的背景下——仲裁等少数纠纷解决形式的存在说明了前者,而讨债公司的生存困境则是后者的明证,公力救济渠道必须是完备的、多元的和有效的,特别是司法途径更应该至少是畅通的。否则,就会发生杨佳式的无奈和悲哀:“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如果不是杨佳而是杨佳们,就会危及国家安全了。因为讨一个“说法”,是公民对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诉求。
  法袖随风正在经历这杨佳式无奈,法袖随风和同事有感于所在城市路桥违法收费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向省府和市府提起了路桥收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对市府答复不满意和省府不作为的情况下,分别于5月27和28日向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了诉讼,可是,法院在收到诉状时并不给我们开局收据,致使诉讼时效无法正常起算,从而也给受案法院拖延立案至今且可以无限期的脱下去创造了无限的自由空间,无奈之下我们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即法定的受案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直接起诉的规定,于七月初向省法院提起了诉讼,可以其立案庭在不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收我们的诉状和证据材料,找到立案庭主管副庭长,答曰:“院领导接省领导的指示,你们的案子不受理。”司法不能拒绝审判是法治基本原理,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现实却是所有的理论变成了灰色。当人们遭遇到司法的不公甚或拒绝时,就会选择中国化的清官模式——信访,一旦信访的结果是批转会原籍,而原籍的官员又采取种种方法将纠纷给“和谐”了,长期的积怨就会顷刻爆发,并向最原始的方向即暴力面快速发展,杨佳事件就不可避免了。
  这是基于上述分析,法袖随风认为,何先生志辉兄的“暴虐的正义不再正义”(参见何志辉《暴虐的正义不再正义——从杨佳“泄愤”想到胡文海“杀贪”》载http://hezhihui.fyfz.cn/blog/hezhihui/index.aspx?blogid=372464)是个伪问题,因为它在的前提即公权力的正义行使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的前提下,谈暴力的非正义,一是这个词组存在内在的逻辑紧张,二是谈论为时尚早,三是毫无意义。一旦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就不是个问题,尽管它也是宽容宪政排斥暴力救济的题中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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