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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的背后

反垄断法实施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的背后


何茂斌


【关键词】文献
【全文】
  在万众的期待、欢呼和失望中,反垄断法于8月1日正式生效,期待和欢呼的理由是中国终于有了一部“经济宪法”,失望则是因为历经一年的准备期,该法的实施准备工作仍没有多少重大进展。笔者不想为反垄断法欢呼,因为欢呼者已有千万;也不想加入对有关部门的质疑和谴责的行列,因为事不躬行不知难。只是想讲一些道听途说来的反垄断法实施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的背后原因,算是抛砖引玉。
  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8月1日,国务院宣布成立反垄断委员会,但新闻稿只是反垄断法规定的抄袭而已,对于坊间猜测纷纷的反垄断委员会负责人、委员人选、办事机构都没有明确,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反垄断法中规定设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是反垄断法的特色之一,而这一特色其实妥协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学界对独立权威执法机关的坚持和执法机关对反垄断执法权争夺,致使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成为了反垄断立法中的一个最具争议的问题,也是最难协调的一个问题。作为妥协的结果,反垄断法规定了二元的执法机构,在反垄断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之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据说,这一建议最先是由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当时立法过程中,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对执法权的争夺非常激烈,作为平衡和妥协,工商总局参加反垄断立法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这种折中方案。既然争论没有结果,因拥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法实施前中国实际上的反垄断法)执法权而拥有反垄断执法权争夺最大话语权的工商总局愿意做出妥协,商务部和发改委自然也不能得寸进尺,因此工商总局的折中建议很快成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结果,最终成为了反垄断法的特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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