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部因素。
事物的发展是是内外因相结合的产物,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和变化也是犯罪的社会、政治、文化、地理等外因和犯罪人人格、心理以及生理等内因相互作用的结果。“80后”违法犯罪的产生的发展也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首先分析“80后”违法犯罪现象产生的外部因素。
第一、家庭。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父母是子女最好和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庭的和睦、父母的行为举止往往决定了子女的人生走向和发展。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下,在市场经济奉行经济人、理性人的价值框架下。家庭一方面变小,逐渐出现了“单亲家庭”;一方面父母(尤其是女性开始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开始成为工作一族),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交流不足,二者产生了所谓的“代沟”。总之,家庭发生了巨变,父母与子女的传统交流机制被抛弃后未能及时寻找替代手段。
如山东省乳山市沙某由于父母离异,心理发展不健康,开始仇恨社会竟然用刀捅死自己的伯母。山东省威海市检察机关近两年办理的“80后”犯罪案件中,其犯罪主体属父母离异、父母双亡等家庭残缺情形的占53%。乳山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有许多违法犯罪的“80后”都是单亲家庭,他们和父母沟通很少。离婚、婚外情、分居等导致的“单亲家庭”往往存在教育失当、家庭内部矛盾重重等情况。笔者认为这些家庭问题往往影响了父母对子女履行看管、教育责任,使子女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心。而过早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以及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都严重阻碍了这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易诱发“80后”违法犯罪。⑻
第二、教育。“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是孩子成长的第二课堂,是“80后”中很大部分都经历过的人生部分。【8】然而反思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以及教育成果、缺陷,我们不需承认教育应该为这一现象负责(尽管违法犯罪的发生是必然的,但是教育的功能在于缓解、调和)。如一困扰的“应试教育”模式,生理学、心理学等必备课程的空白,老师与学生沟通机制的落伍和之后,师资力量的提升、老师教育理念的转型缓慢等。而直接的佐证就是上文笔者提及的来自老师教学的困惑。
“80后”是一个极富特色的群体,在西方文化和传统文化交织,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博弈,在利益机制的影响下,“80后”的教育状况令人担忧。虽然他们的学历层次不齐,但为什么相对前代,在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显著提高的情况下,违法犯罪率却上升了,违反犯罪日益恶劣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第三、社会。社会是人的发展、演变的后天因素的总和,社会的开放性、包容性、广泛性、多元性、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决定了社会中个体的走向和趋势。“80后”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是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以及社会迅速变革和发展的节奏密不可分。那我们的社会究竟处于何种状态呢?“80后”违法犯罪的出现和延伸与我们社会存在何种关系呢?是否有着直接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呢?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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