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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公信力应从关注法院工作细节入手

提高司法公信力应从关注法院工作细节入手


唐崇德


【全文】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通过可以信赖的司法程序,对司法人员的裁判案例产生的普遍信服和尊重,而在受众心目中建立起来的诚实守信、公正、正派的信任度和影响力。通俗说就是人们对人民法院及其生效裁判文书等的信任程度,它能表明社会公众对法院是否信任和尊重以及信任、尊重、自觉服从法院生效裁判的程度。近年来,由于司法体制弊端的凸现,极少数法官的裁判不公、贪赃枉法,各种媒体对冤案、错案连篇累牍的曝光和渲染,涉诉无理上访的增加而被纵容,使司法公信力走到了危险的边缘。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不少专家学者从司法体制、社会环境等宏观方面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笔者则试图从法院工作的诸多细节入手探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途径和方法。
  汪中求先生曾提出过一个关于企业市场营销的著名论断——细节决定成败。其实,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管理问题,各行各业同样存在。老子早就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样需要“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有再好的司法体制、社会环境,如不关注细节,做好每件看似稀松平常的小事,司法公信力也不会自然提高。那么,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和法官应当如何关注细节呢?
  第一,奉法亲民。作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必须坚持“三个至上”,时刻牢记司法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法官信奉法律,群众才能尊崇法院;法官亲近群众,群众才能信任法官。如果法院和法官亵渎法律,枉法徇私,以法欺民,又怎能企望群众满意!那些不信法律信鬼神、对待百姓冷硬横推的行为和衙门作风,都是对司法公信力极端有害的。近日,在各大知名网络论坛出现了一个题为《法院门口巨震撼的“辟邪宝剑”》的帖子,该网友称长春市某法院门前在一个金属竿子的上端悬挂着一付弓箭和一把宝剑,两者一同指向正南方向,经打听,原来该法院因连出了几件法院高层领导被调查之事,所以现任领导花重金请来风水先生勘查指点。风水先生看后,认为要在法院大门旁边挂一些物件“避邪”,以防止法院领导再“出事”。如果是平民百姓在自家门口挂上照妖镜之类祈望辟邪免灾倒也罢了,却偏偏是威严的审判机关有如此作为(如果这一帖子不是无中生有),怎能让案件当事人放心该院法官办案,信服该院的裁判?
  第二,规范立案。立案是当事人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个环节,工作繁琐细致,能否给当事人良好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立案法官一定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依法审查,及时决定是否立案,尽可能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切不可简单拒绝;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有管辖权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到所在基层法院立案庭起诉;诉状的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的讲清楚有关规定要求,告知其依规更正,不得因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起诉材料中证据不足,不能以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立案;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的意见,应告知此类问题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案件处理流程和时间,应告知处理流程和法定期限,不得以与立案工作无关为由拒绝;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告知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减免诉讼费,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交费,并告知无正当理由不交诉讼费将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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